吃了原告吃被告600字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妈妈照例兴高采烈地和同事去打羽毛球,我也在“创网”上打作文,只有老爸一个人在那儿无精打采地看着电视,我刚打完作文,老爸就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向我这边走来,那是什么?我定睛一看,哇噻!居然是我梦昧以求的《战地1942》的光盘!我刚想伸手上去拿,老爸却把手一缩,神秘兮兮而又得意地说:“想要?先答应我一个条件!”“什么条件?”我望着快要到手的光盘,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我去同事家打麻将,妈妈回来你就说我去开会了!”什么?老爸居然要买通我?虽然我知道打麻将对身体不好,而且这种拿人东西替人办事的行为在社会上叫做“商业贿赂”,是犯法的,但为了玩游戏,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好!”“这就对了嘛!”老爸把光盘给我的时候,右脚已经迈出了家门。唉!真拿他没办法!
过了几天,我正在网上浏览“休闲专区”,老妈蹑手蹑脚地走到我身边,然后拿出一张Q币卡对我说:“儿子,你的Q币不够用了吧?”哇!我一看见心爱的Q币卡,便眼睛发亮,我的QQ宠物这两天都快饿死了,因为没币币了呀,真是雪中送炭啊!可我回头一想,老妈不是不支持我养QQ宠物吗?又怎么会想起来给我买Q币卡呢?还没理出个头绪,只听老妈说道:“儿子,养QQ宠物时别忘了监督你老爸打麻将!”啊!?看来世人受“商业贿赂”的毒害不浅啊!我刚想答应老妈的要求, 便想起了光盘的事,犹豫了一下,说:“老爸不会听我的……”“傻儿子,你不会告诉我吗?”为了我的QQ宠物能茁壮成长,我只好不情愿地同意了,说:“嗯……那好吧!”唉!老爸,别怪我!
回头看看自己的行为,真是吃了“被告”吃“原告”啊!可我有什么办法呀?谁让我是他们的儿子而鱼和熊掌又都是好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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