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1000字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以下是报纸上摘录的关于校园安全事故的新闻: 2002年9月23日18:50时左右,内蒙古二中的学生上完晚自习之后,从教室拥向楼梯。由于学生们相互拥挤,一楼楼梯的栏杆被挤坏,一些学生摔到在地,后边的学生不知道前面出事仍向前拥挤,结果导致惨剧发生。事故导致死亡21人,伤47人,其中6人重伤。 2003年1月5日,陕西省宝鸡县初中学生在放学下楼时,一个学生不慎踩空,撞到前边同学,后继学生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重伤,13名学生轻伤。 2004年3月24日上午,湖北省恩施市第二实验小学,在课间操期间,发生40名学生挤压事故,造成18名学生受伤。以上这些都是可怕的踩踏事件。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随时都在我们身边,同时也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失去了不会再来 。
操场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闹的同学,你的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楼梯口,那些你拥我挤的同学,你的动作能否轻一点。有可能因为你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学过早地凋谢了。所以无论你出于何种原因,请你优先考虑生命安全,想想自己的亲人,想想自己的朋友,更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将带来的后果,想象因为你的父母、朋友、老师,将要承受怎样的打击?
当然,就看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也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金钱,为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保卫它!
而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要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院校纪律没什么大不,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你就错了,现在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之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说了那么多, 总而言之,就是说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让我们与法律交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要知法犯法,争取做一个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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