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蚁奇勇600字
有些勇敢很奇特,我要说的勇敢者乃是吃掉活蚂蚁的一个同学。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就是会拉好一手小提琴,那满是汗珠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深蓝色小眼镜,走起路来大步流星,做起事来一丝不苟,外号鸡翅——林子晔!
科学课上,老师带领我们来到学校的后花园。那儿花繁叶茂,树木葱茸,芳草鲜美。在几个隐蔽之处还有蚂蚁的洞穴,我们这回的目标就是它们。只见林子晔左手持笔、本,右手握放大镜,在找到蚂蚁洞穴之后,围着打转。有时会俯下身子用放大镜观察,之后又振振有词地评论了起来:“蚂蚁是益虫,它可以做药材,也可以酿酒……”一边的人听得尽兴,便开玩笑似地说了句,“那你有胆品一品?”“那是!”他神态自若地回答道。
之后,他竟然真的捉起了一只油黑发亮的,身上有些许细沙的蚂蚁,闻了闻嗅了嗅,围观的同学随之多了起来,周围满是议论声——“这也敢吃?不会吧!”有人言语:“这人好恶心!”……当他举起了手,张开了嘴,大伙儿的目光齐刷刷地盯住了他,眼睛眨都不眨,只见他手放开了蚂蚁,喉结动了动,一只蚂蚁就这样进了肚子,紧接着又是一只、还有第三只、第四只,大伙跟着他的节奏,不约而同地咽着唾沫。
眼睁睁地看着他吃着一只又一只蚂蚁,我等胆小者时而毛骨悚然,时而胃里泛酸,就连几个平时号称胆大的女生见了也恶心地逃之夭夭了,这位兄弟,到底有多大的勇气呀?!回想起这件超奇异的勇敢事儿,我又再次咽着唾沫,怀疑是不是他出现了什么幻觉,生吞蚂蚁这种勇气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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