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新解600字
不久前,读到陈寅海同学一文,讲的是《弟子规》中的一些要求要想全部一字不落做到位是不可能的,即使《弟子规》的作者本人也一样。
简举几个小例:在《泛爱众》一则中,有这样一句:“扬人恶,即是恶;疾之甚,祸且作。”意思是,说他人的恶行,就是在做恶;一味地痛恨他人,自己也会遭到祸害。这个句子的前半句倒是值得斟酌和商榷。
我们都知道,在3。15晚会上曝光的黑厂、黑公司,许多都不是消费者直接发现的,而相当一部分,是由公司里的员工自行举报的。这些举报者,冒着被报复打击的巨大风险,坚定地选择了正义,揭示了黑幕下的一切,这种行为是让我们感动和敬佩的。有良心的人都该了解,他们的举报又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这是一件大好事。可是依照“扬人恶,即是恶”来说,却成了一件“做恶”的事。显然,这句话与现实相驳了。
其实,《弟子规》中还有不少这样的“驳论”,像“丧三年,啼悲咽;居处变,酒肉绝。”“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做。”等等都与目前的社会现状不符,甚至有所违被常理了。
但是,仅凭此我们就可判定《弟子规》过于封建吗?那是不能的。的确,不得不承认,《弟子规》因作于与目前时代背景不同的封建阶段时期,受那种大背景、大环境影响写出来这样的东西也就不足为奇了。虽然如此,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书是死的,人是活的。作为一篇行为规范,《弟子规》在我们学习时,不仅应该了解它原文所述内容,更要放入现实中去,以当下的社会来重新对原文进行新的解释,让古文更符合现代社会背景。
总之,《弟子规》旨在传播尊重、孝道、博爱、读书、做人等方面的主题在任何时候都合适。因为无论何时何地,这以上五个词都有是我们的人生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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