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火柴的小女孩》续集之二――人间奇遇(1)800字
话说小女孩因经上帝批准,得到了“人间通行证”,重返了人间。她降落在了中国的首都――北京。
因有上帝帮忙,她无师自通就学会了讲普通话。北京的城市风貌让小女孩大吃一惊:繁华的街道人流如潮,马路上车水马龙,直耸云霄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商场里各种各样的商品摆放得整整齐齐,应有尽有,琳琅满目。到处都是一片繁华的景象。
小女孩回忆起她前世人间的风貌,情不自禁地赞叹道:人间的变化真是快啊!在中国,小女孩看到了许多她前世从没见过的东西――电视、空调、汽车、电话等等。那些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不足以稀奇的东西在小女孩的眼中都成了“新型高科技产品”
走着走着,小女孩忽然觉得肚子已经开始唱“空城计”了。她拿着上帝给她的一百元人民币来到了一家面包店,买了一块面包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添饱了肚子,小女孩就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散起了步。当她走到公共汽车站时,无意中看到了一位小伙子在偷一位女士的钱包。说时迟,那时快。小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那位女士的的钱包偷走了。也许小偷正在暗暗自喜,但他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偷钱这一幕恰恰被路过的小女孩看得一清二楚。
“有人偷东西呀!快抓!”小女孩大声喊道。
大家立刻闻声望去,只见小偷正惊慌失措地逃跑。被偷的女士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偷了后,立刻大喊:“抓贼啊,抓贼啊!我的钱包被他偷走了!”
小女孩二话不说,就跑去抓贼了。众人也跟着跑去。终于,在街道的尽头抓到了小偷,把他绳之以法了。那位钱包差点被偷的阿姨走到小女孩身边,拉住她的手,激动地对她说:“谢谢你,小女孩!你到我家来玩玩吧!”
也不知道是太激动了还是因为热情好客,那位女士不等小女孩同意不同意,便把小女孩拉上了一辆出租车。
在出租车上,那位女士才向小女孩作自我介绍:“我叫莫春,在一家公司做总经理。我有一个女儿,和你一般大,在上小学。”
莫春递给满头大汗的小女孩一张面巾纸,好奇又惊讶地问她:“你怎么没上学呀?你的父母呢?
”
“我没有父母。”小女孩小声回答。她并没有忘记上帝的叮嘱。
经过一路颠簸,出租车终于停在了一栋豪华的别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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