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者见狂1300字
初写文章的时候,觉得自己挺狂。虽然我所见的未必就是一切,但总认为眼前见的就是美好的将来。
学写作是有企图的,第一次听人说写文章能赚钱。那次,我劫了人家一寄往北京的邮信。以前总碰到什么情书,战书,绝交书的,投稿信还是第一次见着,愣是藏着两三天没敢打开看。拿给一个兄弟瞧瞧,他就像猿人见到猴子似的,拆字解意般指给我看:“这可不一般呐,兄弟,你瞧这字,最正经不过的‘人’字,再看这邮票,两张,三张,六百里加急啊,说明这稿件必出自大文豪之笔,你要是投出去,就赚大了。”
当时没怎么信,毕竟自己是一没吃过猪肉的人,不能因为见过猪跑就说肉是甜的吧?后来见到大文豪本人,场面无比尴尬。大家个头差不多,又是隔班同学,偷了人家的信总不能站着说我是贼吧。于是我找来凳子,准备坐着接受审讯。没想到大文豪挺有风度,这事既往不咎,条件是抄《中学生守则》百遍。我瘫下来,暗中佩服大文豪,便问你姓什么。姓投。“呦,挺少见的姓,你叫什么?”叫投不中。“难怪你这信得落在我手里,给自己取这么一怪名字,幸好我没帮你寄出去,否则也是不会中的。”你为什么叫这名。“这是笔名,你懂什么?投不中就是不投也会中的意思。”文豪早留有一手,我顿悟,便开始套近乎,问:“文豪,您这一月得领多少稿费啊?”800,邮递员再勤快些,要涨到1 000。“我暗想,一月800怎么说应付自己的吃喝拉撒应该没问题,勤俭节约些还有些私房钱。想想自己也是有文学天赋的人,阴差阳错进了作文培训班,四年级就获二等奖,奖品是娃哈哈酸奶,喝了几月没舍得喝完。我一出场500应该问题不大,可以过自己的梦想生活。
我连忙草文两篇,没修改,底稿也没留,就往信封里装。写作文并不难,难的是不知道该投哪家杂志社,我找出以往的作文选,找到社址,愣是没敢填,呼和浩特,离得十万八千里,打个电话过去转机都得花上几分钟,后来真打了,没有几分钟,刚一拨人家那就响了,对不起,空号,原来是一盗版杂志社。这时发觉自己赤裸裸地做了一个梦。
再后来也知道了,那文豪就是一花花公子,没事骗女孩子开心,那笔名没错,他是真没投中过,800也是假的,真文豪八万都少了
。不过从此我便真的喜欢上了文学,这条路总觉得怪怪的,走着走着就全变了样,以后在灯下想这问题的时候,还真得感谢那投不中先生。
文笔渐渐好了起来,老师直夸我写得好,也就飘飘然了。事实上呢,我的文笔的确是很好了,但前提是只和本班人比,后来这名声不知不觉怎么就传到外面去了。先是俩丫头要挟我写诗,我死活不肯,这是面子活,我宁愿从俗,先极力推让一番,其实结果早就把捏得当,生平第一首诗就这么奉献给了那虚荣心。后是外班的同学要我填词,这回我没答应,词是几百年前的人用来自我安慰的,百年前就死绝了。最后连心仪的姑娘都来了,局面越显尴尬,她带来的是一份像挑战书一样的东西,上面写了首诗,我明白了,冲我来的。我很聪明,没回应,让她自讨没趣。我要是回了,天下人都得叫我白痴,后来事实证明,我依然是白痴。
当学写文章有一个半年头的时候,我已经不再那么傻地处理人际关系问题了,也不再有那么多的人来找我写东西了。每逢有同学找我写入团申请书的时候,我就开心得不得了,但我往往自作主张地乱写一通,惹来不少非议。
人生最不得意的时候,参加了校作文比赛。拿了一等奖的最后一个提名,不太高兴,也没太忧愁。想想以现在的写作水平也该拿第一名。我认为他们是不会进步的,而我进步的速度比任何人都快,这是天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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