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伴唱》有感700字
一位热爱音乐的少年,高中时便自己写歌录歌。
为了音乐非请网上,没有什么高端的录音设备,就用复读机,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里,吧原有的原音消掉,录上他自己的声音,他自学五线谱和些简单的乐器,后来他有了一台电脑,电脑里面全是些音乐软件和他自己的歌,为了更好的学习音乐,他从学校宿舍搬进了出租屋,从此出租屋成了他的录音棚,他在出租屋里录下了他所有的歌。他想成为歌手,极度的想。大三那年,他把他创作的300多首歌录成光盘往各家传媒公司送,毛遂自荐,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
为了音乐,他拼命工作,一天打四五份工维持生活,但他依然默默无闻。一次在酒吧驻唱时,他看到一个女孩听着他的歌流泪,后来他加入了女孩的乐队,三个人。女孩是主唱,那是一个刚组建不久、毫无名气的乐队。每天他们都要站着练习七八个小时,而他却只是伴唱,可是为了女孩,他愿意。终于,他们的乐队迎来了第一次的正式演出。女孩幻想一鸣惊人,获得一个签约的机会,但好运的却是男孩,音乐人看中了男孩,男孩终于获得了成为歌手的机会,这是他一直渴望的,然而为了女孩,他放弃了这个机会,他坚信有一天他能和女孩一起成名。
乐队的演出渐渐多了,女孩终于获得了机会,一位音乐人欣赏她的声线,想要与她单独签约,打造成新生代实力歌手,女孩毫不犹豫的在合约上签了名。成名后的女孩和他见面,然而他们却显得那么陌生,在最清净和保密的包间,即使面对的是他,女孩仍然戴着墨镜。女孩现在想要的,只是他手里那片录有500多首歌的光盘。可悲而又无私的少年,即使面对背板还是那么执着,他永远都抓不住女孩了,他只能远远的观望女孩的背影,他就像他手里的那根香烟,被抽尽后再被丢弃,哪怕香烟的毒会留在他的身体里永久不散。乐声响起,他站在她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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