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鲁迅刻“早”字》的故事有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鲁迅刻“早”字》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鲁迅十三岁时,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常常要去当铺卖掉值钱的东西,又去药店买药。有一天早上,他从当铺和药店回来后去上学迟到了,老师很生气,责骂了他。
他没有辨解,默默地回到座位上,在桌子上刻了个“早”字,提醒自己一定要早起,不能迟到了。后来鲁迅遵守了自己的诺言,再也没迟到过。看完这个故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像鲁迅,家里很穷,口袋里一个子儿也没有。我的生活条件很好,爸爸妈妈很爱我。可我很懒,动作很慢,上学老是要人催。特别是冬天,总是要在妈妈的千呼万唤中才恋恋不舍地爬出温暖的被窝,慢条斯理地刷牙、洗脸、吃早餐,然后在妈妈一声高过一声的催促声跨出发。踏着早读铃声跑进教室。和鲁迅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鲁迅用刻在桌子上的“早”字来提醒自己事事早做,不要迟到。我决定用闹钟急促而有力的“滴答”声来提醒自己做事要快,珍惜时间。我将在卧室里放一个小闹钟,每天让清脆的铃声把我唤醒,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洗刷完毕。
在餐桌的对面墙上挂上一个时钟,用它来提醒我吃饭要提高速度,改掉光说话不吃饭的缺点……我要时时用鲁迅的"早"字来激励自己,事事要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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