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他700字
我们班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同学。一二年级时,他曾把兔子带到学校里,还在上课时偷偷和那只兔子玩,我们班主任差点就没收了这只兔子;他也曾把耳屎挖出来,又放回去;他也因为经常流鼻涕,得了一个“鼻涕虫”的称号;他也曾在体育课上独自一人玩弄他用纸做人“宝剑”,因此同学都叫他疯子。同学们常常欺负他,嫌弃他。
班主任曾在四年级开导过我们,要善待他,不要嫌弃他,要多和他玩,但大多数同学都不听,和以前一样欺负他,只有少数人听取了老师的建议和他做了朋友,他也不理这些不理他的同学,每天只自顾自的或和他朋友一起玩。可是有一件事却让我对他的印象发生了改变,还让我和他做了朋友。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和我的同学朱柯铭,叶琮泽一起去学校的乒乓球桌打球,可到了楼下,我们却发现球没带,由于教室在四楼,我们都不想上楼拿。“滴答,滴答……”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再过十七分钟就上课了,可还是没有人愿意上楼。这时,他来了,他看着我们有拍却不打球顿时都明白了。他对我们说:“你们是没有球吧,我去帮你们拿。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就是你们得让我和你们一起打球。”我们三个异口同声:“可以可以!”听我们答应了,他立马跑上楼去。他在楼上每个柜子都翻过了,却没有找到乒乓球。他下楼刚准备跟我们说这个消息,却发现我们已经开始打比赛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是因为朱柯铭在他的球袋里找到了乒乓球。他刚准备和我们打时,却被叶琮泽拒绝了。我以为他要发火,和我们打架,没想到他却不以为然,甚至在旁边看我们打球,还为我们喝彩,这让我十分不好意思。
是呀,让人讨厌的人也会有自己的“闪光点”,只要我们耐心去发现,去欣赏。虽然他已经去了新疆的乌鲁木齐,但我仍然视他为自己的朋友。
(编辑: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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