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支笔——随笔500字
今天收到别人送的一支笔,Pink,笔套是非常小的那种,可以套在笔的中一端,非常精致,牌子是Miffy牌的上面的兔子嘴巴统一是“X”形,但改成“V”或“W”则显得太呆板,看来那些生产商还是有点智商的。好,接着看,笔体上有一行斜体英文,仔细分辨。可以看出“ Miffy has many friends , she is very happy”的字样。
Happy—fnieds 很难把它们联系在一起。
我觉得应该将secret与fninds联系在一起才比较挂勾。
只有在幼儿园那种时代,才会有前者那种感慨罢,在每天的日记里,都会写:“今天和××玩得很开心”,“我和小×是好朋友,我喜欢她”之类的话,后来渐渐地长大,分给朋友的东西也以一根辣条发展到半包再发展到一包,但里头的份量却减轻了。
我明白,大家都明白,失去的那份,只不过是一份普通的真诚。
写了写,蛮顺手的笔,在白纸上,墨迹还没有干,剩下一点点亮晶晶的黑色,像明亮的星星一样绽放着光彩,也像一颗颗的心脏留出的血液,是美而暖和的。
刘再复说:我不愿意追怀你往昔的繁华,只愿意睁开眼,看看你这繁华的残迹,呵,是呀,我只愿看看这残迹。友谊被时光吞噬后的一片狼籍,刘再复看着残迹开始奋发?我呢,是否还要这样一直沧陷下去?那么多人必涌在我面前,有的欢喜沉默,有的热闹匆忙,我站在街口,视线同沙漏一样陷下去,呵,步履凌乱后的街面上腾起一阵阵光芒的味道,却又含着一阵阵硫璃味道。
这个世界瞬间消失,废墟残留下光芒。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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