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头去尾法600字
写人、叙事,一般都要求有头有尾,情节完整,使人看了知道来龙去脉,而 “剪头去尾法”则是有意识地删去人物经历或事件的头尾,只取片断或高潮的一种剪裁方法。写一件事不详尽写开头,是为“剪头”;也不具体叙述结局,是为 “去尾”;它只写事情的“主干”。具有以“不全”反映“全”,以“局部”展现“整体” 的特色。国外一位文艺家说:“艺术品的本质在于把一个对象的基本特征,至少是重要的特征表现得越占主导地位越好,越明显越好。”
“剪头去尾法”正是这一观点的体现,其作用在于突出地表现对象的特征,既省笔墨,又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和充分想像的艺术空间,增强文章的感染力。 在叙事性的作品中,常用这一技法。例如,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描写孔乙己悲惨的命运,是从孔乙己的中年写起,对他的出生、童年、青少年时代都一笔带过,这就是“剪头”;对他的结局,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的猜测作未尽的故事的交代,这就是“去尾”。
这比起从头到尾,从生到死,细细道来,反而更能展现孔乙己的性格和他的悲惨命运,更集中地揭示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原因。 在语文教材中,常有长篇节选,如《葫声衍列断葫芦贵》《守财奴》等等,这些文章,也可视为“剪头去尾”的一种例子—虽然是后人所作的剪裁。读这些文章,可以有助于领会剪头去尾的技巧和运用。 运用这一技法,为的是增强表达效果,不是为了故弄玄虚、有的记叙文要求写一件具体的事,就必须有头有尾。有些记叙文,只可剪头,那就剪头;只可去尾,那就去尾。要从实际出发,正确运用此法。另外,“剪头去尾”以后,应在文中对事件的来龙去脉作一些必要的交代或暗示,不要使读者读后如坠云里雾中。
剪头去尾法字相关文章:
★ %剪头记600字
★ 剪头记450字
★ 用头去撞50字
★ 剪头3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