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背起爸爸上学》有感500字
昨天我在网上观看了《背起爸爸上学》这部电影。
影片讲的是在甘肃的一个很穷的村子里有一个小男孩叫石娃。由于母亲去世早,家里的钱只够供一个人上学,而他还有一个姐姐。他要上小学,姐姐上初中。父亲没办法就用转铜勺的方法来决定,勺把指向谁,谁就可以上学,另一个则在家里中的、喂鸡。石娃幸运地得到了这次机会。
他上学要淌过一条河,而第二天潮水,石娃跑过去了,而他的女同学却淹死了,所以下次他不敢过,他爸爸就背着他过。
由于家里穷,交不起学费,姐姐就嫁给了一个比石娃还矮的人。石娃上了初中,要住校,姐姐给他蒸了18个馒头当一周的伙食, 咸菜就是最好吃的美味佳肴了。
石娃成绩可好了,总是在班里名列前茅,还得了奥林匹克化学竞赛一等奖。
有一天,他爸爸摔了一跤,没有钱治,伤就进到了骨头里,弄得半身不遂了。
因为成绩突出,石娃考进了甘肃师范大学。可是不能照顾爸爸,一直都没告诉他。父亲知道后,为了不连累石娃,在夜里悄悄地跳入了水窖,还是石娃发现了,把他救了上来。
石娃就决定了背着爸爸去上师范大学。
我想:石娃上学没有裤子穿,我有,而且还要这要那。我想要小提琴妈妈也给我买了。我看了影片后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父母不给我们买,是我们不满足,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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