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日记(一)1400字
我喜欢独步旅行,一身轻松的休闲运动装束,再背上ADIDAS的背包。即使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中,在喧闹的街上,或是繁华的都市,面对着那一张张陌生而又不清晰的脸孔,我的心里,最多是享受“平静”的渴望。只因为我,这个迷离的夜色才不会孤单……
――题记
如果问我最爱的运动是什么,最喜欢做什么,我喜欢在早晨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在稀少人的大街上,独自走。迈着我那轻松的大步伐,大口大口呼吸着这新鲜的空气。似乎是在向世界宣称――这个世界是因为有我才会精彩。那种感觉,真的很棒。
我也喜欢到处走,去那些陌生的城市,独自旅行。远离那个我熟悉的地方,给我自己一个平静。看着那一张张我陌生的面孔,我心里最多的却是轻松。我发觉自己更喜欢新环境,它给我的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全新的感觉、全新的生活。所以我喜欢。
每一次下完晚修,都在好友的催逼下搭车回家。我知道她们是关心我的,说一个女孩子走在路上不安全,可是我想要自己走回去。我喜欢那种感觉。好象什么烦恼在奔走的过程都可以抛到九霄云外,那些不开心的事而积压在心里的事全不不见了。不要说我无理取闹,我知道你们关心我,只是我也有我自己想做的事,但我可以告诉你们一句话――我爱你们。
因为近视的缘故,在我的世界是朦胧朦胧的,有时候我还暗庆自己是个“四眼”,除了上课和看电视之外,我很少带眼镜。有时候看得太清楚并不是一件好事,正因如此,我对于那些陌生的脸孔,不会有丝毫害怕的感觉。就这样迷迷朦朦的,也挺好的,至少在不想见到的人面前无需去刻意装做视而不见。
2005年3月29日 星期二 晴
今天,没什么好事,只是上了一堂特别的“课”。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我们象我们这种年龄已经可以去经历很多事了。是什么,是青春、生活、社会、感情、金钱……
钱,永远是一把锋利的刀,扼杀幸福的罪魁祸首。但是同时你又不得不承认它的确没做错,它是一面镜子,像照妖镜,任何东西在它面前都折射得体无完肤,让它来告诉你什么叫做你所谓的“幸福”。就象是任何东西在它的面前,都有败坏的一面,抵不过它的诱惑,逐渐在它的计划中把你的劣根性暴露出来,打回原形!
感情,是人类的一个特质。在我们这个年龄,它在最多的时候,充当的不过就是友情,还有“爱”的角色。友情,可以说在中学时代的时候是最真的,“谁都可以忘,就是不要忘了你的同桌”。是我的一个同学告诉我的。的确,我是不会忘,告诉我自己,我是多么的幸运,才遇到了一个和我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和我个性中和的人。呵呵,我真的是很幸运,感谢上帝吧,尽管我不信教。
“你知道什么叫做爱情吗?”
“不知道,它是种喜欢,喜欢了,就是爱了啊。”
那么我告诉你,你错了,爱情不是单纯的喜欢,你知道它是多么深奥的一个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个禁品,这不是我们该去触碰的东西,要远离它,那不是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
可是,青果涩的恋情怎么说?只要是这个年龄的人,都会有情窦初开的时候,只要身边的朋友、或人也是同种情况的。那么,多少对你也有影响的。也许,如果你不想的话,可以和他们保持距离最好。
或许有时候,在无形之中,你还未发觉你喜欢上一个人。如果你发现了,并且又是很反对早恋的话,那么你一定会有些痛恨那个人,为什么搅乱了你的生活。但是你要是发觉,你和他的认识,对于你自己有些有益的影响的话,那就不见得你会那么去想了。
社会,对于现在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未知的世界。可以见得,现在的社会风气的败坏一面,无论是从学校,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好象都是在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真的是这样吗?我,无语。
生活,多少次提起它,多少古人、名人对它存在的真正意义做出了诠释。无论如何,要真正的生活,就是你现在活在这世上最起码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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