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生命试法800字
法律法规是建立在前人的实践而立下的教训,当今的人们却常常忘记这些血的教训,去重蹈前人的覆辙,也再一次用生命在向人们示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于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张居正曾这样的感悟法在人们生活中对法律的不同态度。
在生活中法处处存在,不在一条道路上有法,甚至在一些公共场所也不缺少法的身影,法律的规定不是为了限制人们在某一领域中探索,而是为了不让人们的生命受到危险。近几年,不少有以身示法的人们有在野生公园中向鳄鱼扔石头而至伤鳄鱼被处罚的;有在公园逃票误进狮子园致死的;也有在树上找到鸟巢,并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最后被刑事判罪的等等事件数不胜数。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而人类却成为利益去伤害动物,以至无心的触犯法律,以身示法,走上了人生的不归路,也让人生有了污点。
违法之事不可为。具体的法律的规章制度,在我们大多数人中最大不熟悉的,也有一些事在我们心中默认的。法律法规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断的完善,人们在触犯法律后也是后知后觉,在网红的世界中有些人尊法守法,却有些人为了获得关注,以身示法。前段时间就有一件网红犯法事件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网红莉哥为博眼球改造国歌引起了广大观众群体的反对与讨论,最终莉哥因触犯国歌而被处罚,并被要求退出网红圈。这件事让我们不禁去思考,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原来我们身边不少用生命示法的人和守法懂法的人,法律是为了让我们生活在一个规范和谐的社会中,身为中华人民的我们更应为法做出一些力,学法、懂法、遵法、守法。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老一辈的人一直遵守着这句话中的道理,而我们这一代的新青年更应该去遵守“规矩”,在法律社会中生活,创造一个法治国家。而中国也不一刻不依法治国,法律的重要性我们体会得到,也认识到。如无法律,则不成家;如无法律,则不成社会;如无法律则不成国。法律是国家治理之本,国家也才能更好的发展。
遵法无小事,守法是大事,我们应在法律的规范中行事,更不能以身示法,也不用生命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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