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时分——读《走出尘埃》有感700字
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电影了,今天走进了影院,观看了《走出尘埃》,看后的感觉是,那一刻,方和平成功了,我把他叫作梦醒时分。
剧情是这样的,影片是借助于一项音乐比赛活动展开的,讲述的是曾经的摇滚歌手方和平中年时期成为一名代驾司机后依然不放弃青年时期的梦想,一度到了中年时期才得到实现的励志故事,给青年人以鼓舞和力量。
这个穿着黑皮夹克衫,脚蹬战靴的摇滚战士形象深深地印在当时深爱着的观众心里,也印在了深爱着她的恋人黄娟的身体里,而是多年后,一个活脱脱的小伙子也是如此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个有着音乐天赋的孩子引起了比赛评委的注意,从中知道了一些原委,确定了这个孩子就方和平的儿子。音乐制片人却以此来吊起观众的胃口等剧情,一环扣一环,险象迭生。
在这里我看到一个人为了梦想在现实中挣扎的过程,他曾经有几次接近成功,可是又在关键时候出现了意外,导致他不能自控,但无论如何,天都没有不顾自己的家人,为了父亲曾经消沉了,几乎人间蒸发,后来母亲的老年痴呆,改变了他,他决定放弃自己的梦想,干一点实际的事业老照顾老人,维持生活,可是当一有机会实现梦想的时候,他还是不忘初心的做起了音乐。
在孩子的坚持下,在朋友的帮助下,在爱人的支持下,在母亲的关注中,他们凭着自己对音乐真谛的理解,控制了节目组的气氛,让音乐的灵魂在演播室闪现,他自己对音乐的追求之火终于燃烧了起来,一个摇滚歌手的姿态真切的展现在的观众面前。
你瞧,他真的是一个战士,那吉他是他的抢,那指法就是子弹,颗颗击中了假音乐的心脏,他那很皮夹克衫,他那黑色的靴子,就是铠甲,保护着他的身体不受妆浓粉饰,保持音乐的本真。
正如他的朋友王大勇所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搞音乐的,音乐是有灵魂的。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有灵魂的音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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