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了900字
真的很久了。
对于自己的青春,从来都是遮遮掩掩支支吾吾,仿佛不容我回首凝望。否则就会将沉静的岁月淌成一条奔流不息的河。
记得那时候,整天热头热脑地写字,一个晚上都能坐如针毡一字一顿地完成自己的梦想。那凹凹凸凸的质感,一笔一划的字迹,仍旧历历在目。
那时候,蹲坐在沙发上,把纸叠在膝盖上,握紧笔,用孩子的笔体书写孩子特有的烂漫和美好。偶尔断了思路,便愣愣地呆着,沉浸在故事中,仿佛主人公的遭遇和自己的生命段落融为一体,一起经历起伏跌宕。偶尔一帆风顺,痛快地挥洒几千字之后,才发觉已是夜深人静。只好捏着还有温度的纸张,抱着进入梦乡。
那时候,对于自己笔下的东西热爱不已,往往会盛情难却地重述旧节,把飞鸟与游鱼的故事改编了好几遍,把赤脚追梦的孩子所去的地方换了好几个地点,把失忆的林小重新描绘了无数次。即便这些东西是繁杂的,但是快乐占有的成分更多。
可之所以叫做“那时候”。谁都清楚,过往的坐标轴已经越来越远,随着岁月的冲刷,终究成为某个不知名的日子,在记忆的星河里黯淡。
有一年,参加全市统一的比赛。当自己重新握起笔时,却恍然发觉,笔尖始终在白纸上徘徊,无法释怀。我望着空荡荡的远方,内心深处终于无法否认——再也回不去了。以为自己从未改变,可那些东西的确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大概只有青春,才有那般魔力,才能那样肆无忌惮地挥毫洒墨。
即便,我仍旧年轻,但终究无法重温旧梦,温习往事。那些过往只能静静躺在我幼时的笔体中,躲在泛黄的纸张上,被折射于那灯光下幼小的影像,被存放在早已忘记藏身之处的压岁钱包里。再也回不去了。
记得张爱玲的《半生缘》里,曼桢对世钧说:“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于过往,曼桢十分怀念,但覆水难收。对于这句话,张悦然的评价十分到位:那段时光,我们爱,但不再需要。
人生无非如此。
对于很久以前的事物,只好默默地背对着她。因为她实在不被我们需要。
可我们依旧是爱她的,人就是这样矛盾。有一天忍不住了,回眸,往事的青春碎片将漫天的星辰与月娥装点得难舍难分,熠熠生辉,满月留香。
我等不及地执笔记下这些东西,匆忙地想在时光的洪流中抓住些什么。可惜,那些,已经离开我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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