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圆中展温情800字
近日,温州的李先生和交警的一张纸条在网上引发热议。缘由是一位爱子心切的父亲因急忙送高烧的孩子去急诊违章停车,在车上留张纸条写着:“警察叔叔你好,孩子急诊,找不到车位,临时停一下。请不要贴我罚单,谢谢了。”交警看到后,没有贴罚单,在纸上留言说:“祝孩子早日康复!下不为例!”
有的人说,这么一来一回的纸条尽显了执法的温情,在固化冰冷的法律贯彻暖暖的情感。但有的人说事出确有因,但不能就此“特殊照顾”,如此“温暖执法”。但我觉得交警的这张纸条达到了告诫李先生下次不要违规停车,同时也让李先生感受到在严酷的法律之下那蕴含的温情,这张张纸条无疑尽显法律之下的温情。
但这次温情是否是正确的呢?
现如今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执法者要公正执法,公民要遵纪守法。去儿童医院就诊大多也是像李先生这类爱子心切的家长。但交警因这一次纸条未处罚了李先生,若以后许多人效仿李先生这样的做法,我们是否会为这次温情而后悔呢?法律有情不是滥情,不是徇私情,它作为一条准绳,是一种社会意识,它的情是公正的理智的情。所以我们要在坚守法律的同时给予违法者适当的温情才是正确,面对这类事情的发生,交警叔叔无疑可以采取更加妥当的方法。他的做法虽在寒冷的冬天给大家的心尖浇灌了一壶热茶,赢得多数人的赞美,但这样做的后果我们是未知的。
西塞罗曾说:“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同样,温情也是。据说有一次,周恩来总理去北戴河,需要看世界地图和一些书籍。工作人员给北戴河文化馆打电话,说有位领导要看世界地图和其他一些书籍。接电话的小黄回答:“我们有规定,图书不外借,要看请自己来。”周恩来便冒雨到图书馆借书。小黄一见是周总理,心里很懊悔,总理和蔼地说:“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周总理的事例告诉我们要无论是什么人什么情况都要遵守法律。
我们严格执法,不是要我们舍弃温情,而是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给予温情。温情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它应是规矩方圆下的星夜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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