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流星(上)100字
坐在窗前,听着陶颉唱的《普通朋友》,我仿佛看见了轩默。轩默,这个朋友,却是我喜欢的人。或许,我永远只能是他的朋友。呵呵,只能是朋友。
我从小就是个循规蹈矩的孩子,我从来不会干任何出格的事,从不做。在大人们眼中,我就是一个一等一的乖孩子。是轩默,他做了我不敢做的事情,说了我不敢说的话,想了我不敢想的事。我从此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这个男孩,这个叛逆而优秀的男孩。但是,我们只是朋友,只能是朋友。
轩默是优秀的。轩默比我高一级,他永远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在学校里,无论轩默走到哪里,他永远都能引起女生的尖叫,女生的脸红。也许是因为轩默是如此的优秀,所以妈妈破例允许我可以和轩默作朋友。我终于有了一个朋友,一个知心的朋友,一个称职的朋友。
轩默经常带着我去郊外骑单车,我们会骑着自行车跑到离市区几十里的地方疯狂地玩一顿,也会跑步到几里的地方去捉蚱蜢。然后我还是妈妈的乖孩子。
轩默住在我家的对门,他的爸爸早逝,妈妈去国外工作,给他留下了一座3层的别墅。他可以疯狂地在家里乱跳乱蹦,可以上网到深夜,可以在家里胡乱踩跳舞机,也可以在中秋那天跑到湖边向老胡子爷爷许愿。我羡慕他,只能羡慕。我的妈妈是一个有名的企业家,她把我管得很严。
每天晚上,我会听从妈妈的话,去轩默家做作业。我们俩总是飞快地做完作业,然后一起上网,一起打游戏机。我们俩总是一起的。轩默会给我讲那些我从不曾听过的故事,会给我唱那些我从不曾听过的歌。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带着功课到轩默家完成。“欣怡,把你的杯子给我看看。”“哦。”我顺从地把杯子递过去。“你先做功课吧。一会我把杯子还给你。”“哦,我知道了。你一会把被子放在茶几上就好。”“好的。”
做完功课,我把书本都收拾好,然后拿起茶几上的杯子,回家了。
晚上,我把杯子放在书桌上。透过玻璃的瓶子,我看见有一张小小的纸条粘在了杯底。我把纸条从杯底拿出来。是轩默的笔迹。我开始读着,额头上开始渗出汗。因为纸条上只有四个字:我喜欢你。
我根本没有想过,我喜欢的人,恰巧也喜欢我。对我来说,这是一件多么遥远的事情,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我把纸条放在柜子的最底层,把它和日记锁在一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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