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录。1200字
给琦妍。
我想这并不能算什么漂亮华丽的礼物。但从一开始动笔我潜意识里就将唯一的对象设定为你。
而这篇文字也不好看,句子甚至还很绕口。
但这是给你的,所以哪怕这有多么地恼人多么地小白,我知道你还是会耐心地读下去的。
因而我心安。
我想很多表面显得意义重大的事情是可以随着时间慢慢遗忘的。
比如你第一次走路,那过程必定是深刻而隆重的,但你可以在仅仅六年之后便忘得一干二净。又或者你十岁的生日那天,父母带着你和你最好的玩伴去郊外去游乐场去游泳池去快餐店。而当时感觉到的那般盛大的快乐,十年之后也能够被抹除。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被忘记的。你也不例外。
偶尔会想一些令自己恼火的事情。
就好像现在八月的一些时候我坐在午后的咖啡馆,手里捧着热巧克力,回忆自己是如何如何与你相识如何如何与你分享又如何如何与你成长。但就是这样努力地在脑海里寻找着,却想不起来。但我想得连头都痛了。
——就一直这样地恼着。
前几日在书上看到了一句话。
The more you love a memory, the stronger and stranger it seems.
你愈去爱一段回忆,那回忆便显得愈发强烈与陌生。
那么,是不是我将依赖几乎全倾注与你过去,所以每次当我想回首看看旧照片读读旧日记的时候,它都会那么苍白地向我招手然后越跑越远呢。
我最近总是习惯失忆。
有一些说过的话发生过的事情可以在第二天就忘记,为了在记起来,就将场面重放,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去慢慢推理——我当时对他说了什么,我当时和她做了什么。只有这样才可以勉强想起。但其过程相当漫长,更多的时候我会坐在教室里眼神呆滞,或者在放学路上因为突然地恐惧而停下来。
其实并不是刻意地忘记,自己亦相信并没有得上什么样的心理或者精神上的疾病。我只是太累了而已,脑袋需要间隙休息与空间。所以才有这样的健忘症。
Short term memory loss. 健忘症。
那么,像我这种有健忘症的人,是不是会将一些选择性的片段忘记得更快,时间也将其消磨得更快呢。是这样的么。
为什么就看不清了呢。
为什么就听不见了呢。
为什么就想不起了呢。
也不知道是听谁说的,忘记可以使一个人改变许多。
如你本是个单纯善良的人,因为忘记而丢失了自己的本质,从而变得不羁起来。这些不是不可能的。
而我并非矫情地呻吟,呻吟自己要将自己丢弃,呻吟自己从即要我成为一个与现在的我相悖的人。我只是觉得,如果一个人的忘记可以使自己改变,那么他的失忆会否让别人痛苦呢。
我可以想象,你长途跋涉来到某人的身边,只为他的笑颜,而他却不记得你了。也可以是你信赖了那么久的一个人,她的行为表现忽然地变得陌生,然后她空洞的眼神望着你,问你你是谁。我是可以想象那是如何令人失望与心痛的。
那么,当你遗忘我我遗忘你的那一天,我们会否在心里的某处感应到缺陷以及那块不完整造成的遗憾。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被忘记的。你也不例外。
如果我现在笑着对你说,这一说法并非完全正确,是不完整的。那么,我是不是应该非常郑重地后面添上两句呢。
——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被忘记的。你也不例外。但我想,你从我记忆里根除的那一天,现在离我还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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