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莱美断想1200字
渐渐地,自己并不像以前那样讨厌美国主流音乐了,我开始接受它,一年一度的格莱美,这一美国乐坛,乃至世界乐坛的盛事,当然是不会错过。
晚会持续报四个小时左右。这之间,听到了新生代歌手表演时的热情,体会到了人们对死去歌手的崇高敬意,感受到了美国音乐的巨大改变。
网上的某些人也总喜欢借此良机表现一下自已的爱国,说他至死不听美国人那些垃圾音乐,言辞颇为激动,感叹那种音乐不过是几个黑人摇头晃脑地跳和唱。
这点固然不能否认。美国音乐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当我们还在怀念八九十年代时卡朋特的《昨日再现》,回味着老鹰乐队乡村乐和摇滚乐结合的《加州旅馆》,赞叹着迈克·杰克逊的太空舞步时,乐坛出现了许多黑人艺人。一转眼,这阵黑色旋风袭??美国,刮走了许许多多好音乐,留下的,就是这些被人们视为垃圾的说唱……
但是,美国人敢唱。诺拉·琼斯照样站出来,又一次把乡村乐和灵魂乐深深植入人们心中;林肯公园照样玩重金属,提醒了所有的美国人自已还拥有朋克;Green Day,Maroon 5与这些新生代南方摇滚势力似乎又把人们带回乡村与摇滚的年代……
在如今大力反对崇洋媚外的中国社会,以上所说的并不是在说教,只是对当今的社会,我们自己的这个社会有许多看法。
如果说你还认为当今美国乐坛是堆淤泥,那你有没有仔细地观察过当今中国乐坛是如何一回事呢?
中国乐坛也有黄金时代。犹记得八九十年代时港台音乐对内地的影响之大。绝对实力派的张学友、周华健、谭咏麟、张国荣、张雨生……死的死,活着的有几个还被关注,有几个也学着年轻人边唱边跳来赢得市场?
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是些中看不中听的人,除去几个像周杰伦,胡彦斌有才华的,剩下的,都察院是只会跳不会唱的偶像!在如此混乱的歌坛,如此青黄不接的年代中,中国是否也能有一个诺拉·琼斯站出来呢!
美国人疯狂,但他们疯狂得不忘本;中国人盲目,却是忘我地盲目。
他们敢唱《美国白痴》,并在格莱美上拿奖,我们敢唱自己吗?他们会如此热烈地接受一个逃学的摇滚天才,我们会吗?他们会在歌里表现对社会的不满,我们敢吗?
晚会正值西方的情人节,电台情歌泛滥,那些港台明星咬字不准地唱着不痛不痒的情歌,句句不忘“爱”字,十首也抵不上理查德·马克斯那首纯朴的《此情可待》!
自己比不过人家,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毕竟现在,我们中国还是没有这个资本去“崇洋媚外”的。
中国的乒乓球,打遍天下无敌手,我们崇洋吗?媚外吗?还会说自已的偶像是瓦尔德内尔吗?人家外国人崇拜王楠还来不及呢!
外国人问起我们最崇拜的NBA明星,咱也可以牛一回,干什么非说是奥尼尔,科比的?当然是咱姚明啊!
如果华语乐坛也有一个让全世界关注的“格莱美”,到时候,我们的本士音乐叱咤风云,还会尖刻地批评美国音乐吗?
“崇洋”一说仅是自我安慰,自已确实比不过别人,就要去学习,去改进。一味地崇拜自己,反对他人,这和“闭关锁国”又有何区别呢?
一起等待那个属于我们的“格莱美”的出现吧!相信一定不会太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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