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的讲述700字
Hello!我是一支笔,我的名字叫小可,因为我永远都穿着一身可可色的燕尾服。我很帅气,受到过许多人类的夸赞,因为我是一支明星笔——莫言的笔。莫先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全国人民的骄傲;而我作为莫先生的笔,更是自豪。莫先生获了诺奖,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对于莫先生,我是最清楚不过了:一张方圆的脸,光滑的额头,一头短黑的头发,一双小小的眼睛笑起来就眯成一条线。他最爱做的事情就是捧一本书,握着我,坐在椅子上认认真真的看起来,他有时用笔盖敲敲额头,不时写写画画,圈圈点点,在上面写些什么,有时笑一笑、点点头,或者摇摇头、皱皱眉。他看书时十分专注,绝无二心,雷打不动,甚至会忘了吃饭睡觉、忘了时间。
他的第二爱好便是写文了,有时他会低头想一想,有时思路大开,有了新故事情节后,他就会立刻马不停蹄的写起来,写完后就会反复增减、修改、批注,每次都连原稿都看不清了才罢休。
主人说,他最满意的一部作品就是《丰乳肥臀》了,他曾说过:“你可以不看我所有的作品,但你如果要了解我,应该看我的《丰乳肥臀》。”说实话,我也这么觉得,《丰乳肥臀》最能体现莫先生的心境了。《丰乳肥臀》中的一位母亲,含辛茹苦艰难的抚育着一个又一个儿女,并且视上官金童为生命一般重要,人永远是宇宙中最宝贵的,生命具有无可争辩的意义,是第一本位的,生命的承传、沿袭是人类赖以永恒存在的源泉。宇宙中的一切事物,因为有了生命的存在才显示了自身的价值和意义。没有生命的宇宙和世界,无论美与丑、纯洁与肮脏、卑鄙与高尚,都不再具有意义。
我愿意一辈子被莫先生握在手中,为他,用笔尖流动出更美的文字。
初一:烟雨空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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