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之所见所闻700字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到了,我们全家来到了金鼎商厦,转着转着就来到了3.15活动现场,只见人们翻阅着一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维权知识,印入我眼帘的只有三个字“消费者”,看着这三个字,我的思绪被扯回了那年夏天……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我和表妹在广场上玩乐,烈日照得我们大汗淋漓,口干舌燥,我和表妹来到路边的小商店,一人拿了一瓶可乐,店老板一个劲的说:“这可是今年刚进的新品牌,物美价廉,对了,还有机会获得大奖呢!”“真的?”表妹叫道,老板点了点头,表妹拧开盖喝了起来,我有意无意的看了看生产日期,发现生产日期是2008年11月25日,保质期是十二个月,现在2009年12月25日,过了保质期好几天了,老板还敢买!我夺过表妹的可乐以及我的可乐往桌子上一扔,对老板说:“老板,你看一下保质期吧!"老板往外面看了看,把我那瓶没喝的重新摆回柜台,然后陪着笑脸说:"小朋友来给你们钱,你们快玩去吧!”“喂,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解决问题吗?还有你怎么把过期的可乐还往上摆?”表妹大声问道,我说:“老板,你应该把这些过期的饮料销毁!”表妹赞同的点了点头,老板白了我和表妹一眼,喃喃的说道:“你们小毛孩子懂什么?”“我们懂,说简单点,我们是消费者,我们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理直气壮的说......很多人上来围观,他们纷纷让老板把过期的饮料销毁,老板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最后,老板赔偿了我们,并答应把过期的饮料销毁,以后再也不欺骗消费者!
我感悟到,生活消费中的问题可真不少,我们应该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们买了假烟假酒,喝了过期的饮料,买同样的东西却要多花几倍的钱......我们也是消费者,我们也应该学会维权,让商家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让我们的社会家庭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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