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暑假时我要阅读的一本书,我今天是刚读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得过国际大奖的小说,作者乔治·塞尔登不顾猫和老鼠是仇人,让它们和蟋蟀成为了朋友,让猫和老鼠之间的仇恨化为友谊,这是让读者很难想到的,而且写的栩栩如生。
让一些人懂得了友谊。我想,就算在现实中这么发达的年代,几乎没有像书中所写的“柴斯特”一样的蟋蟀出来。《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说的是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是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的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艺家!然而成名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
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什么使这本书感动世界?因为这本书充满友爱与温情;因为就连动物也知道什么叫友爱,我们人类更要懂得友爱,不要为一点小事失去了朋友之间的友爱;因为就连动物也会有温情,也会在朋友有难,互相帮助,我们怎么能练动物们都不如呢?友爱与温情的结合,写成了一本优秀的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我也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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