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长胡子的男人》有感800字
这篇别开生面的科幻小说从一开头就将我牢牢地吸引住。如同漫步在迷雾重重的森林,每一棵树,每一片树叶下,都藏着未知的真相。令人虽胆战心惊,却又神往不比,这,或许就是科幻小说的魅力所在。
一开头,便是两个人的对话,一个沉着冷静,一个却犹如惊弓之鸟,显然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物形象。再接着,凶杀案,陈年往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读着篇小说,如同走近了一个黑暗的甬道,黑漆漆的,你看不清前方的路,亦看不懂你的来路,只能靠感觉一点一点地摸索,寻找一丝曙光,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以什么来解释,回归主题,那便是科学,还有,记住,这里可没有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寻找光明”的诗情画意,而是滴着热滚滚的鲜血,你的脚下无处不是陷阱,一旦失足,那便成千古恨。
这篇小说读到前半部分还好,越到后面则越扑朔迷离,愈加诡异神秘,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原本的杀人犯,十三年后竟又被无罪释放,既不可思议,又毛骨悚然。而一个长胡子的男人更是与这个杀人犯如影随形,只是,一个凶暴残忍,一个尚存一丝良知。这个长胡子的男人总是神出鬼没,唯一的标准便是他的每次出现,便预示着一个人的死亡。于是,就在作者的“设计”下,我跳下了陷阱,虽然有疑虑,但我还是义无反顾地跳了下去——真的以为,是警察抓错犯人。不过事实证明,警察比我要聪明的多,原来不论是沉着冷静,还是惊弓之鸟,是凶暴残忍,还是尚存一丝良知,都是一个人的表现,科学定义为:双重人格,只是怪异的是本就一个人,却具有两种不一样的DNA,在杀人如麻时是一种DNA,在正常时又是令一种DNA,或许这就叫科幻。
科幻小说读着,常常有种在读侦探小说的感觉,但是,要真这样认为,未免肤浅了。科幻是借“侦探”的“套子”,讲科学之想,但却又不似童话那般天马行空,天花乱坠,不着边际。读科幻小说,既可以学到一定的科学知识,又可以看到一个惊险有趣的故事,何乐而不为呢?像我,读完《长胡子的男人》,认识到了“双重人格”的可怕,同时,还在那久久沉浸在那迷雾重重丛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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