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偶像”900字
我想问下在座的家长,喜欢明星有错吗?当然,我不是说盲目的喜欢,而是有目的的喜欢。
谨以此文送给我那可爱勤劳的妈妈。
话说在2008年末,一个风雪交加(当然没那么夸张,我们南方几百年也见不到一次雪!这里只是起渲染作用!)的晚上,我从某好友的qq音乐上,发现了一个陌生的名字——许嵩。带着天生的好奇心,我点击了这个人物。Who is he?我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竟不认识他!于是我问起了班上的百晓生。
“噢,天哪!你连许嵩都不认识!你out了!他可是我们的偶像!”百晓生一副憧憬的样子。“你们?”我有些惊讶,他很出名么?“对呀对呀!”一帮人还是示意性点了点头。我就纳了闷了——他到底是谁啊?
他是个歌手,说准确点,是个网络歌手,人气非凡。第一首单曲发表在2006年。搞半天是无线电上的人物,我可是搞地下工作的,难怪不认识!
一开始,我对他并不感兴趣,可在某亲的软磨硬泡下,我妥协了,听就听呗,好听就听,不好听就不听了呗。当音乐响起的那一刹那,我有点感觉了。这人蛮不赖的嘛!不光作词作曲自己来,连混音和所有制作都是自己!不容小看!
过了一段时间,我不得不承认,我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的音乐人。不光是他的才华,还有内心那独一无二的感情。他每首歌的歌词,都像是一首优美的诗,每首歌的情节,都像是一片完美的文章,我深深的被打动了。那文采,那笔锋,那底蕴,我这语文尖子都连连称奇啊!此时我想说:“VV,你收我当徒弟好不?”是的,我成为了一名“松鼠”——他粉丝中的一员。
他发专辑了!首张独创专辑耶!作为粉丝,我当然想买,可是,我们这穷乡僻壤的,哪会有网络歌手的专辑?好不容易在网上找到了吧,资金又不够,还让老妈发现了!我要死要活在加上绝食,老妈妥协了——下次月考考好了就买。可我越想考好就越考不好,我心急上火的,它还是考不好!得,现在还没得到,只盼下次月考了!
对了,许嵩还被评为“安徽十佳青年”,他高二的时候还写过一篇文章,叫《把伤痕当成酒窝》,写得很好,很有教育意义,当年还被定为江苏省的语文高考试题呢!偶像的魅力是不可抵挡的,在此,我想对我亲爱的妈妈说,老妈,我喜欢许嵩是有原因的,他值得我喜欢,你不要操心了,我有分寸的!还有,记得我月考考好了,要奖励我专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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