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书同在900字
幼儿园的时候,我总是拿着一本《安徒生童话》看得津津有味。
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几个字,但那里面的图画吸引着我,让我每天都捧着那本书,看了又看的,从不觉得厌烦。上了小学,每天写完作业后,总要练琴。重复着那些乏味的音符,一遍又一遍的弹。让我少了许多看书的时间。但在睡觉前,妈妈总是会拿着一本一本的故事书,给我讲着其中的故事,让我渐渐入睡。初中,这是一个由孩童跨度到青少年的时期,每晚都有“做不完”的作业,每天都在忙碌着学业。
在忙碌中,我忘记了看书,因此,我看书的欲望被抑制了,直至最后,我看到书就有种厌恶的感觉。我开始变得不爱看书,可老师却总布置一些枯燥无味,咬文嚼字的书,这让我觉得更加的厌恶看书。整个初中时期,我几乎对书没有任何的好感,并处处与书作对。中考期间,更是如此,每天都沉浸在试卷中,做完对答案,对完答案再做。我与书隔的越来越远,甚至在没有作业的假期里,我连书碰都没碰,多可怕啊。高中,我现在已成功的成为了一名高中生。那天老师让我们带三本书到班上,一听这话,我可就慌了。
对于我这样“不爱”看书的人来说,哪儿来那么多好书呢。正好那个周末学校不补课,我便独自一人来到书城。在众多书中,我挑来挑去,除了为完成任务的三本书外,我竟然多买了好几本书。回家后,随手翻了翻,里面的一些字迹让我觉得刺眼,我很想深入其中细细品味,于是便进入了书中。一本《左耳》勾起了我读书的欲望,每天在忙完学业后的闲暇之余,我都会拿着那本书,开始了我书的旅程。我沉浸在书中,完全失去了睡意,每个字都映入我的脑海中,让我清醒。不到不得不睡的时候,我都不会让那本书离开手中。在看完《左耳》后,我对书越来越喜爱,对书越来越渴望。我会在周末空余的时候,与朋友结伴去书城找寻我需要的书。书开始成为我的朋友。当我心情郁闷的时候,我会看书;当我觉得有压力的时候,我会看书;当我学习感到有睡意的时候,我会看书。书让我成长,让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童,转变成一个有思想的高中生。
以前我是一个疯闹的孩子,自从有书陪伴,让我变得沉稳,不再喜欢凑热闹。我终于明白为何有些人可以那么沉默,那么安静,如今,有书陪伴的我也同样能做到。书,令我改变的了不少,也让我懂得了许多。看书,不再像以前那样让我觉得有负担,现在,我更喜欢自己去寻找书看。这就是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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