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那个夏天的记忆1600字
1.
初中毕业了。
我在一个并不出名却古朴依存的小镇租凭了一间狭隘阴暗的小屋,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并没有想象中的三毛《白手起家》上来的艰辛与浪漫。
在这里,不论白昼还是黑夜都让人不可抑止的寂寞伤怀,沉浸在回忆中,祭奠着过去的时光及事件。
我搬到小屋不久,父母尾随而至。当时我正在看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因为我觉的颇为适合现在的心境——不是我的思想精神升华到这个程度,只是有些感触,像安妮宝贝说的一样,只要你以同样的姿态阅读我们就能相互安慰。
我看着一生朴实的父母,我想他们虽然总是期望儿女飞黄腾达出人头地金榜题名,但却从未想过沾光自个儿住大洋房开小汽车吧,他们根性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的生活下去,只要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里,如果这间房子够结实,就不挪窝的住一辈子。我歆羡于这种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的生活方式。
父母没有诘问我什么,只是哩哩啰啰絮絮叨叨于一些繁琐小事,言传身教怎样识人别遭算计。我在旁边唯唯诺诺。
他们走时面露忧心,我却笑的阳光明媚,没有半分悲伤孤独的阴影云翳。我说我只是暂时蛰伏安卧的蛤蟆,终究会像落叶一样归根,不论大风起兮云飞扬时叶子划过多高多远的弧线,我会回去的,甚至很快,因为我还要上学——甚至我从未如此渴望的要将自己埋葬在纸屑堆积的坟茔,做一具不谙世事的冢中枯骨。
父母留下几张带有红色老人头的纸张,我将它原封不动的掖进背包里面。我对自己说我不会用的,因为我今年十八岁了,这要搁在外国我都能光明正大结婚生子了,我可以自己挣钱来养活自己且以后还要养活我的老婆孩子。
2.
翌日。
东方泛起鱼肚白,我向房东打听到了一个临时工作,待遇一般,胜在一日三餐有大厨掌勺,可以毫无顾忌的大快朵颐——一家饭馆中刷盘洗碗的活计。
我像矫情的梨园子弟置镜仪容,风纪扣都系的工整,自个看着自个暗想我TMD也是一根正苗红的祖国花朵。
我找到那家算不上奢侈豪华的饭馆,故作信步,面露和善的掀开茶色门帘。迎面是铜黄色鎏金边的柜台,一个刘海儿卷卷的女孩,看到我后竟叫出了名字。
我记忆很差,特别是对人的长相面貌更是过目即忘,只能颇具绅士歉然询问,我们是否见
过?
幸好她不是个小肚鸡肠的女孩,且笑靥如花的告诉我,她是我学妹,苏可可,曾见过我打篮球,还知道我的一篇贴在校栏上的文章,她说很喜欢我的文笔。
可可是个开朗的女孩,明眸皓齿,笑起来能让人看见妃红的牙床,分外可人。聊了几句,我告诉她我来应聘临时工,老板在吗?
可可让我稍等,转身跑向厨房方向。须臾,她拉着一个有着啤酒肚的中年男子出来,像极了小女孩拽着爸爸衣襟往摆糖果的商店货柜走去。
事情出奇的顺利,让我怀疑自己难道魅力无穷?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可可是这饭馆老板的掌上明珠,所谓的心肝子,肺叶子,眼珠子级别的,由于她的力荐,我这三无产品才能免检通过。
3.
我的工作很简单很无聊但我忠诚于这种像洗练朴素的文章一样的生活,我每天早早的起床,草草刷牙吃饭,亟亟赶去工作。
这一个月以来,我对待自己分内之事一丝不苟全神贯注的完成。我想起以前我似乎从没有将这份心境对待过学习,甚至日常生活中也是“一屋不扫”且丝毫没有扫天下的思想觉悟。
可可常常找我闲谈,有时还喜欢装做扯高气扬的对我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但不得不说可可是一个工作能力很棒的女孩,我经常看见她收账记账本甚至对顾客敬酒祝贺以及拍马屁,皆是另侧目者汗颜的顶尖技术。我有时咂摸这丫的上辈子是三陪小姐也说不准,但事实上我低估他的能耐了——我想这丫的一定是十三妹转世投生或者更离谱点根本就是被十三妹灵魂夺舍了……
我工作的第二个月的下旬的一天晚上,或者说黄昏,因为夏天的太阳总是高烧不退红光满面,即使磨磨蹭蹭的下了山,天也依旧炎热明亮。
几个小混混来到店里,夏威夷风情的上衣,大花裤衩,灰尘扑扑的宽阔拖鞋,青春无限放浪形骸的张扬。这大概是现时代少女怀春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的标准。也许只能说大部分少女,至少可可不喜欢,甚至面露鄙夷不屑,仿佛看到一群张牙舞爪的大猩猩在我们店里找香蕉。我没说错,这群家伙还真是来“找香蕉”的,而我们这恰巧不提供“水果”,也没有“香蕉树”——而且在北方“香蕉树”向来没雅兴长“香蕉”——我想即使长出几个老板也不会慷慨解囊,很明显他们是闷得发慌闲的无聊来找茬找不自在的。
我听见可可的高音伴随着瓷盘崩裂声,像极了······
重拾那个夏天的记忆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