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林肯传》有感700字
林肯是美国第16任总统,领导了南北战争,并战胜了南方奴隶主群体,把美利坚合众国合二为一,而林肯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跟他小时候的贫苦家庭以及性格特点分不开的。林肯出生于肯塔基州一个农民家里,8岁时,他的母亲就病逝了。22岁时,只身前往纽兰萨姆为生,当店伙计,林肯的经历是由一连串失意造成的。经商失败破产2次,竞选失败4次,最沮丧时甚至连一把刀都不敢带着。在纽兰萨姆这个城市里,他非常喜欢与各种人交谈,以至于初来乍到的他居然很快就被选进了州议会,后来他到了斯普林菲尔德,娶脾气暴躁的玛丽为妻,做了一名律师,此时他已经在本党派里有极高的声望了,成为了众议员,最后,他虽然遭受了种种挫折,最后还是成为了第16任总统。成功的战胜了南方奴隶主。在最后,被一名南方激进分子在福特剧院的包厢刺杀。那究竟是什么是他成功的呢?
林肯固然有有时说话过于直率、忧郁、神经脆弱,过度忍让,这些负面的特点。可他更有一连串成功者的性格优点:宽容、博爱、亲和、谦虚、睿智、冷静,慧眼识人,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颗正义的心,这些优秀的品质才能为他所用。他在纽兰萨姆当店伙计时,就非常喜欢与人们交谈,常常在店里没有人的时候去外边遛弯,与许多人打招呼并聊天。他这一生都坚持着这个好习惯。我认为这是他成功的根源,与人民亲近,这个习惯很可贵。
林肯也是一名智慧的演说家,他会用各种说明方法击败对手,他的演说也同时为他赢得许多宝贵的选票,连有些民主党人士也投了他的票。他也没有辜负那些投了他票的人们,在南北战争的时候,林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美国作出了最大的贡献。
我要学习林肯的精神,努力将他的好习惯移植到我身上,为祖国将来中国梦的实现,作出属于自己的一番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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