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狼妻》有感600字
作者,与一个名字叫强巴的助手用捕兽铁夹夹死了一只大公狼,之后,他们听见了母狼的凄惨嚎叫,作者因为喝了许多酒,所以酒劲冲上脑门,出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冒充公狼,接近母狼以便获取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说干就干,他马上脱下衣裤,在狼皮上胡乱缝了几针,套在了自己的身上,走进了狼窝,
母狼对他进行了严格的辨认,他把刚买的一只母鸡丢给母狼,母狼三口两口就吃光了,吃完后便急匆匆地跑向山洞产仔,那个晚上,也就是母狼产仔的时候,天上下起了倾盆大雨,他无可奈何,只能用身体挡住大雨。
母狼很爱他,他回家拿食物当猎物之前,母狼的眼睛中便露出留念之情,依依不舍,等他拿食物回来后,母狼边欢天喜地地迎上来与他亲热,还搞了一个庆祝仪式,让小狼崽们也来加入。
有一天,一只金猫来骚扰母狼,企图吃掉狼崽,母狼凶猛地对金毛好觉,但那只金猫只是飞快地留到树上,并没有放弃之意,病情洋洋得意地看着母狼,把母狼搞得团团转,作者见母狼天天忧伤,为驱赶金猫而花费了大量精力,累的骨瘦如柴,作者不忍心看着母狼这样辛苦,便在金猫又一次来狼窝捣乱时,拔枪射掉了金猫的半条尾巴,吓得金猫从此再也没来过这里。作者打完后,还以为母狼已知他是人类,不再与他交往,但母狼并没惊讶,而是惊喜,并兴冲冲地赖和他深情地摩擦。
直至有一天,母狼的身体不这么糟糕了,狼崽们也长大了,便想
杀死作者,但它始终没这么做,还保护作者逃离了狼群。
看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感叹:我以前以为狼是一个冷血杀手,
残忍无情,还会食同类,现在才意识到,狼也是有感情的,因为作者
曾经救过它,所以,它还是不忍心杀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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