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百条裙子》有感500字
在我读的书籍中,我最喜欢的是《一百条裙子》这本书。这本书获得过纽伯纽儿文学奖银奖。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是因为它获得过奖,而是因为里面的文章吸引了我。
书中的主人公叫:旺达•佩特罗斯基。她是有着一个奇怪名字的女孩。在十三班的孩子,没有一个有着这么奇怪的名字,所有的孩子都有着琅琅上口的名字,就像托马斯。史密斯或是亚伦。班上有一个男孩叫鲍恩斯——威利•鲍恩斯——大家都觉得这个名字很滑稽,但跟“佩特罗斯基”相比,滑稽得不太一样。
旺达没有朋友,上学或者放学的时候经常一个人独来独往。有时候佩琪和玛蒂埃会在旺达每天上学和放学必经的路上等旺达。她俩等旺达不是为了和旺达一起去走,而是为了拿旺达找乐儿。
这几天旺达没有来上课。第一天,没有人发现旺达没有来上课。第二天,除了老师和大个儿比尔•拜伦,其他人依然没有人注意到她的缺席,比尔•拜伦就坐在旺达的后面,这两天,他就将两条长腿伸到旺达的课桌两边——像一只癞蛤蟆。
就在第三天,佩琪和玛蒂埃终于发现了旺达没来,只留下“一百条裙子” ,这时她们俩才知道,原来旺达是这么的爱她们。她们后悔没有没有珍惜旺达。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不要等人走了,才发现那个人这么地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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