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开始苍老1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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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开始苍老,是不是这样说不清楚。只是已经麻木身边的一切。试着用文字寄托自己的这种感觉,但手中的笔也是如此无奈,写不出想写的东西,写出来就已变了质,很喜欢一句话“当埋藏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就已失去倾诉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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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文学占上点边的人都是不快乐的,他们的快乐遗失在某个角落永远都无法找回来。因为这句话我喜欢他,尽管我仍旧称不上与文学沾上边,尽管我也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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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是一群不快乐的孩子,他们为着自己小小的梦想匍匐,挣扎,他们没有收起刺猬尖尖的刺,尽管鲜血直流,尽管心仍旧疼痛。但梦想还在某个遗失快乐的角落,生活仍旧充满了朋友的搀扶和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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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相信,一个人的文字里,总能显现他自己灵魂的样子,他感情的地图会碎落在各个章节,等待想了解的人去耐心地拼凑。爱恨的原委也会如实地在字里行间做一个告白。生活原本就是一团团复杂的回味,只有敏感的孩子会不住地张望,然后,记录。这样周而复始的工作可能会让作者本身很痛苦,因为惰性和现实常常会让他疏忽自己,要写一些连续的文字同样不容易,试问有谁可以真正长时间地冷静地面对自己的所欲所求?我们都是感性的动物,会被一些简单的情感牵绊。有的时候,宁愿听听树枝摇曳的声音,只是这样,就好像是对自己信仰的皈依,很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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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他这本新书的封面,肃杀的黑色能够浸染我的灵魂,那是很有穿透意味的包容,对一切的和蔼。可以想象很多,但什么都不用想,能够抬头仰望么,关于宿命和轮回,关于爱与忏悔,这,就够了。紫红色的蝴蝶翅膀,妖冶如莲,它们碎裂着,却不分彼此,很像是一个人的脸谱,最极至的表情总淌着鲜血。这表情并不夸张,只是让人觉得很美,美得让人心疼,好像离散在空气中的,对往昔的怀念。这种美很温存,很干净,也很孤独。有飞翔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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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孩子,他喜欢阳光和流水纯净的味道,也依赖黑夜和背影的温柔。他看杜拉斯,读安妮宝贝,念纳兰词。他喜欢王家卫的沉默,喜欢看花样年华中作为背景的艳丽潮湿的上海。他喜欢骑着脚踏车,想象白先勇笔下的“我”。他会花很多地时间磨碎咖啡豆,嗅闻那种有些迷离的醇香。他依恋物质,但不排斥单纯。他喜欢恍惚,却能够沉静。他会遗忘,但他相信自己会把过往放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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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段轰轰烈烈的忙碌之后而获得的闲静,总是有一种不自然的味道,一种不知将心情调到哪里的茫然失措。思想在瞬间空白,就只能清晰的感到时间滴滴答答的从脊背上流过,从握紧的指缝中流淌干净,无法挽留,是宿命吧。
相信轮回,相信自己曾经是或将会是一直划过苍穹的鸟,用激锐的歌声正面寂寞的凛冽,而在轮回中的人们是否会明白,今生的我们,又将承担多少哀愁去换回来世的淡淡一笑,去完成前世对心的救赎。
来世未必可知,前世却如同梦中的影子在记忆深处挥散不去,人,就是这样喜欢怀念,用所能有的,竭尽全力的的能力,来记得它。时间终与记忆背道而驰,无始无终,很多事情我们慢慢的,慢慢的,就会变的不记得。快乐的记忆是不愿忘的,于是很努力的刻在心里,深深印记。像在繁茂的白桦林中一立立涂满青春的墓碑和在风中刻下的爱情,让人不自觉的着迷。贪图留念而迷失自己,找不到回来的路,却甘愿受困。自然,面对现实的残酷,记忆中的快乐是永远不会背叛的安全。痛苦的记忆亦是不愿忘的,虽是伤痛,但那却是生命所给我们最大的恩慈。有眼泪的人是幸福的,因为他至少曾经感动过。苦痛的记忆亦是这样刻骨铭心,像是一道华美而沉溺的盛宴。哀而不伤,心存眷恋,人就是这样开始慢慢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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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滑落在无数期盼的日子里 思绪随着微风飘散开去 思念化做美丽的彩虹投降你的怀抱 等候是用时间编制的网 撒向与你相逢幸福的时光
想你了 就看一看你的相片
想你了 就读一读你的留言
想你了 就盼一盼我们的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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