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理论-论恶搞1600字
从胡戈开始,网络上出现了大量的恶搞文化。从恶搞文学到恶搞flash甚至恶搞电影,可谓一应俱全。所谓恶搞与单纯搞笑作品的区别在于它通常是架构在一个本来没有什么喜剧元素(而且通常是十分严肃,以造成反差)的事物上,通过解构和重新组合演绎来达到搞笑的效果。其实很多的传统喜剧元素中都包含了所谓“恶搞”的成份。比如说讽刺现实中官僚主义的相声小品中的滑稽模仿,其实就可以说是一种恶搞了。
网络上后来出现了恶搞“红色经典”的作品,如《闪闪的红星》等都被无情地重新演绎。虽然其搞笑的效果并不差,但是显然超过了一些人能够接受的尺度,从而到现在居然被禁止了。而且还有官方的命令:“叫停”恶搞。许多社会上的批评也随之潮水般涌来:恶搞行为亵渎传统文化,诋毁英雄形象,误导青少年。个人来讲,我不能完全认同这些论点。
下面我就这几点一一进行驳斥。
1.恶搞亵渎传统文化:
首先我要对“传统文化”做一个简单的界定。严格来讲,传统文化应该不包括“红色经典”。但是由于红色经典是历史上的经典,在这个情境下也可算做传统文化的范围。为了严格,我暂且把“传统文化”定义为现今新的一代人之前曾经流行过的文化形式。的确,传统文化是具有其特殊性的,因为它所代表的是一个国家在某个历史时期的文化,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代表这个国家。在世界范围上讲,我可以举出英国的浪漫主义文学,俄罗斯的苏联文艺,美国的三十年代流行文化,以及日本的和歌等等。这些文化现象都出现在这些国家强大,光荣的历史时期,都是国家的某种象征。然而请问:它们“神圣不可侵犯么”? 事实告诉我们不。文化事物的价值并不等同于它的流行倾向。“恶搞”所作的是将老的文化事物用今天的流行眼光进行再创造。这种创造在用流行文化诠释它们的同时并不能贬低它们的历史价值。
我还想说,许多老人对于恶搞的痛恨来源于他们对于被恶搞对象的感情认同,流行认同。而新的一代没有这种感情联系。新的一代当然可以建立对老文化的认同和喜欢(我就很喜欢听苏联歌曲之类);但是同时请注意,我们没有责任或者义务对老的事物建立认同和喜欢,就像老的一代人没有责任或义务对新的流行文化建立认同和喜欢一样。
2.恶搞诋毁英雄形象:
在讨论之前,有一点必须清楚:英雄是历史的产物,而文化中的英雄形象是对历史现象,历史事件的再塑造。举例来说,不管电影中的英勇牺牲再真实,再感人,它也不是真实的,而是艺术再创造。许多人说恶搞董存瑞是对英雄的不尊敬,但是如果公平来讲的话,电影《董存瑞》中如果有什么与现实的不一致的话(这一点无法知晓),难道就不是对英雄的不尊敬么?艺术家以第三人称来观察,思考,表现,我想没有什么人敢于大胆宣称自己对历史的诠释就是绝对正确的。
为了使我的理论更加清楚,还是举例说明:《最长的一天》是美国拍摄的经典二战电影。它表现的战争场面和叙事方法使一代人为之倾倒,绝对是不可多得的经典。但是现在的新一代人看它,由于相较于现在早期的特效,缓慢的节奏,老迈的配乐,自然不可能得到老一代人所得到的感动,甚至还会觉得一些场景主观上非常的好笑。比如说人被子弹打一下,半天才慢慢倒下去,还要说半天话才死。这在过去观众看了会哭,而现在则完全就是搞笑。而现在,我们有1999年的新片《拯救大兵瑞恩》,它的场面制作,剧情安排都符合了现在观众的需要,从而成为了新的经典。谁,请问,会去恶搞《大兵》呢?因为它带给人的震撼太大,太深刻了。但是说不定十年以后的人看这部电影也会觉得好笑或者没有意思。这两部电影没有高下,只是时代的不同,精神的不同而已。然而,在这两部电影的背后,二战作为一段历史,不会受到任何的质疑和嘲笑。这就是我的论点:英雄形象的不确定性和英雄的确定性。
总结,“诋毁英雄形象”在我看来,是一个十分虚假的问题。这与参拜靖国神社之类歪曲历史的行为完全不是一个性质的事情。
3.误导青少年:
这一点最好的反对方法就是反问如下几个问题:A.什么是正确的引导? B.谁定义的正确引导? C.被“误导”了的话有什么害处,于谁有害?以上。
谢谢您耐着性子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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