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精灵——红绸(1)1100字
精灵是属于森林崇拜的附属品,因此,任何水文明和大洋文明都有自己的精灵存在。这些精灵的出现,实际上是缘自早期人类对周遭环境,特别是对森林的好奇。
精灵也有许多不同的种族。传说中,如果一个精灵受到魔法师的引诱,爱上某样东西,它放弃精灵身份,堕落成为人,人们就称之为“物化精灵”。精灵的影子大都是很淡的,而人类中除了诗人,其他的影子都是全黑的。
一个人在黑夜,穿过一片素有“精灵坟墓”之称的古老森林。这森林有个可怕的传说:如果在满月的月光里见到死去精灵的魂灵,就会被勾去魂魄。故事就这样开始……
红绸
红色丝绸,是我的最爱。
在这个世界,我顶顶喜欢的就是它。你尽可以笑我虚荣肤浅,但至少我知道自己要的什么。而现在我身上披的就是它,所以我当然要好好显显。即使是在晚上,凭借着明亮的月光,红色的绸缎仍跳动着耀眼惹火的光芒。将裙摆拉拉直,原地转一圈,一二一二,买力走着,感觉真好——虽然是在森林里,树影斑斑,暗黑色的森林不时发出阵阵声响。这样卖弄的确有点奇怪。可是我仍然不想轻易放弃快乐的权利。
“喏,拿去!主人叫你明晚穿上这个到他的府邸。只要伺侯他高兴,到时候他会好好赏你的。”因为是在马上,蒙达矮过我半个头的粗壮身体终于如愿地得到了睥睨我的高度。
“那这件衣服……”
“也是赏赐给你的。”他不屑地移开视线,掸落斗篷上的灰尘。
目光牢牢被手中那堆艳红吸住,也没注意到蒙达是何时走的。
没错。我就是乞笑者,靠出卖精神求人一笑为生,被所有人鄙视。
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我所得到的都是我辛勤工作得来,不靠怜悯施舍,不靠暴力诡计;而且我是一个颇受欢迎的乞笑者,不然,伊比那公爵怎会邀我去表演?
从我住的村庄到公爵府邸要翻过一座山,如果是骑马或者是坐马车,一天的时间是足够了但问题是没有人会借给乞笑者一个轮子,更别说是马或马车。所辛,几乎所有的乞笑者都练就一副好脚力。即使这样,要在明晚赶到那里,也必须连夜动身,日夜兼程。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在深夜独自一人行进墨亚特森林的原因。这片素有“精灵坟墓”之称的古老森林,因为有着“如果在满月的月光里见到死去精灵的魂灵,就会被勾去魂魄。”的传说,所以鲜有人会选择走夜路。抬头仰望苍穹,是满月,我冷笑,比起死去的精灵我更怕见到活着的精灵。
“嗨,你好,我亲爱的人类朋友。”黑夜中突然响起一个又高又细的声音。
我屏息止步。
不远处惊起两只更啼鸟,顾不上尖叫用力扑打翅膀飞向夜空。
是在左边。听不见脚步声,却感觉到渐渐逼近的气息。
一个瘦长身影渐渐走进我的视力范围。我看见了我这位亲爱的精灵朋友,尖下巴,月白色长发,翡翠色的瞳。是加新达族,诗歌精灵的一种。地面上留有他淡淡的影子,至少他不是死去的精灵。
物化精灵——红绸(1)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