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傻的日子900字
没有繁星的夜晚,薄薄的雨水沾湿了衣衫。
路边一个年轻的母亲,对着初蹬着粉藕般小腿的孩子伸出了臂膀,那爱怜,在眼眸中飞溅。
长长的路面反射着清醒的玻璃般的光泽,音乐在隔壁的房子里一阵阵闪烁。一个老去的人和一个成长的孩子争夺着电视机,却创造了生活。
透过窗口,那个十二岁的女孩子对着电视机里的歌忘我的舞着,短短的飘飞的裙子,眼神中飞扬的青春岁月像妖艳的红绸子。
早上出去的时候,一个孩子乖乖地站在父亲旁边,看着我那么邋遢的样子,呆呆的害怕起来。我蹲下去笑他的时候,他也强迫自己笑了下,有点傻傻的。
阳春三月,却是乍暖还寒。在一个曛黄的春日午后,搬来藤椅在阳台上捕捉着庸懒的阳光。有小资情调的人会在此刻温上一杯红茶或煮上一壶咖啡。所以,我两者都不嗜。缭绕的水雾从壶口升腾起来,老水壶咝咝作响,拼命追想着初三时化学老师讲祛除水垢的方法,思绪却不自主地飘跑那些热热闹闹的青葱岁月。歪着脑袋听着一首不得其意的法国香颂,风吹得很轻。
手上卷了一叠A4纸,不止到那是我所憎恶的历史,还是我所憎恶的政治,我以为我会背他们,最终也不过拿来盖在脸上懒洋洋地睡去。阳光普照在身上的感觉很暖,有满满的安全感。不似冰冷的暗夜,让你永远惊恐不完哪个角落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东西。
满目的春光,兴冲冲地凑了两句不入流的诗,读之竞遍,觉得俗气,忒俗气,又讪讪团成一团抛掉,从藤椅角滚到花盆边,与寂寞的落红相濡以沫。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好。
总是心甘情愿地让时间像水一样从指缝漏掉。大多数人不喜欢平淡如白水的生活,我却钟爱那些平凡的极致,钟爱为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欣喜不止,尽管日复一日。每个细微的变化都能满足我的情绪。因为容易满足。
《飘》里有句话,Tomorrow is another day所被人铭记。经典,大概就是能引起许多人共鸣的东西。
老水壶里发出尖锐的鸣声,里边是沸腾的,不安分的白开水。
写到这的时候,才徒然觉察依然栽进了深深的夜。今天应该是个好日子,刚迁到楼下的年轻恋人在今天结了鸾凤之好。趴在窗台上,借凉风窥听着人们闹洞房的兴奋,直至嘈杂渐渐淡去。抬头望深邃的夜,又不禁惹起关于魑魅魍魉的浮想,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寒颤。
皓月与明星都悄然熄去了,又是一个没有繁星的平凡如白开水的一天被我嚼碎。笑了,像那个呆傻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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