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天里想起那个人900字
下过暴雨后的天空还是那么阴沉沉的,我坐在教室里,用模糊的双眼看昏暗的同学们,不知怎么的,就蓦地想起Marry了。
第一次注意到Marry也是一个阴天,那时候大家都刚认识,Marry以他独有的“魅力”吸引了一大群人听他讲笑话。我看着他那黑漆漆得像包公样的脸,以及那块“黑炭”上的两排珍珠牙,觉得很搞笑??也许是天气作用,他的那两排牙齿竟然亮得耀眼的,在教室里熠熠生辉。我便大声叫他,“Marry,你牙那么亮,怎么不去做牙膏广告啊?”大家听了也都跟着起哄,他也不生气,还是很轻松地,半真半假地忽悠着:“我三岁时就有人要我做广告,我嫌他给钱少,就没去……”我哭笑不得,真是个乐天派,我想。
后来Marry就成了我们班的笑星,在我们班的人气也是一路飙升,第一次选班长,他便以几乎全票通过的成绩被选上了。但也许就是太过搞笑了吧,他便不是老师们所喜爱的那种孩子。所以老师暗地里就把他给换掉了,可是后来选课代表时,他又是全票通过,结果老师又一次以“民主加集中”的原则,愣是把他的课代表给“集中”没了。但不管砸地,他在我们班永远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尽管老师直感叹我们没眼光,都选Marry,我们在心里是明白的,他做了让我们快乐的事,我们当然拥护他,即使是代替他当了班长的我也不例外。
其实Marry并不笨,他能够像电脑一样,以奔六的处理速度说出NBA球员的历史;也能把连数学才子都做不出来的题目轻松搞定;这么大大咧咧的人甚至用细腻的笔触在作文簿上流淌下忧郁的文字。这都足以证明他多少算是半个人才,但是捣乱纪律的也有他,带领同学一起迟到的也是他,考试作弊屡屡被逮到的还是他……我都迷糊了:这家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再过了一段时间,Marry据说和学校的痞子混在一起了。我开始看不惯他的放荡不羁,看不惯他水桶似的牛仔裤和好像染了色的头发,也开始厌恶他的堕落和劣行。于是,当听说他转学了,我并没有什么大反映,只是很淡淡地应了句哦,仅此而已。
可是就在今天,我又想起了他,这个搞笑聪明而又自甘堕落的家伙。我又怀念起他的白牙,他的狂笑,他卓别林似的动作和变化多端的声音。我捣捣同桌的胳膊,跟他说我又想Marry了,同桌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说你才觉得想他啊。我这才明白Marry还是在我们心里的,在这个沉闷地让人窒息的天气里,还是需要有个人,发出点喧闹的声音,给班里增加点跳跃的细胞。而那个人,就是活蹦乱跳的Marry,那个带走我们淡淡思念的M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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