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或缺的书写1500字
洁白的贺卡上一个个横平竖直的字,犹如一朵朵“墨花”,悄然绽放在一片“皑皑白雪”之中,向四面八方延展开去。 一封不过百余字的贺卡,我竟看了半个小时。在淡淡的墨香中,思绪不由地飘到了陪好友买贺卡的那时:当我们询问贺卡在哪里时,精品店的老板竟惊讶地对我们说:“这年头那还有人写贺卡啊,早就不卖了。”好友立马反驳说:“谁说没有,我们不就是吗。”我并未出声反驳,只觉心中不由一阵悲哀,进入21世纪的我们难道就只能用短信和电话向朋友祝贺了吗?
现代都市化的生活在给人们带来便捷,享受便利的同时,无形中也让人遗忘了原本应该拥有,甚至必须坚守终生的东西,比如书写。 从仓颉造字到如今,汉语作为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一个个方块字承载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雄浑敦厚的楷书,俊丽清秀的行书,以及飘逸俊秀的草书等,迥然不同的书写方式散发着汉字不同的魅力。或端正,或洒脱,或狂放。熟话说:见字如见人。
从一个人的书写中能看出这个人的性格和情感。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性格特点埋藏于日常生活中,如书写,如言论,如行为。而如今的印刷字体却丝毫不见那本该拥有的神韵。千篇一律的字体再工整也会令人产生审美疲劳,没有赋予情感的汉字终归是死物,难以令人动容。 毛笔,我想大家都曾听过或见过,但却从未真正那在手里书写过。小时候,父亲送我去学习书法,刚拿起毛笔的我一点也不适应。忽然觉得自己连汉字都不会写了。一切又要从头开始学起。练字是一件十分漫长而又枯燥乏味的事,然而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记得大书法家王献之有这样一件故事:有一天晚上,王献之写了两千个字准备第二天给他母亲看。王羲之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到儿子书房去看一下,觉得儿子大有长劲,只觉写的“大”子上面太紧凑了些,下面又太疏了,为了高要求,就在下面加了一点,这样大字就变成太字了,这样就疏密得当了。他母亲看了却只给了他一句简单的评语‘我儿写字两千个,只有一点像羲之。’王献之听后十分惊讶,从此再也不骄傲,开始认认真真的练习书写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写完了十八缸水后,王献之终于成为了一个大书法家。 作为学生,自然是天天跟书写打交道。有时见到同学字迹优美的作文,总是忍不住拿起来细细品位。遇到名贴,更是爱不释手,如获至宝。平日里要多练字。无论是写作业还是考试,只要是涉及书写的,都不忘练字,形成了习惯。
如今的我写的一手端正的楷书,却向往着那飘逸自如的行书。那行云流水般的行书,就像是舞动于纸面的精灵,令人心驰神往。只愿化身其中,与之共舞。 对成年人来说,生活的压力令他们心浮气躁。若下班之后,在家里临摹,灯光投下悠悠的光亮,耳旁恍然只有柔和的乐声和温婉的序曲。手指挥动间,宣纸上留下或浓或淡的墨迹,在淡淡的墨香中,内心无限惬意、恬淡。洗去尘世铅华,只留一室安宁。静下心来慢慢的书写,不失为都市人抚平心中浮躁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方式。
当今社会,看到一些上班族一离开电脑,便不会书写的现状,老一辈的人们无不摇头叹息。当他们在斑驳的树影下谈论着“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时,上班族们却正敲打着键盘,输入着那一成不变的正楷。无论是堂堂正正的“人”,还是直爽坚毅的“一”,亦或者是不修边幅的“中”,都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它们奇幻的魅力。电子产品中的字根本不能与书写出来的字相媲美,因为它们是死物,无法生动传神的表达出一个人的情感和心情。我们的世界需要活力,我们不能生活在充满死物的世界里。这时,千姿百态的书写就变得不可或缺。
在每年的高考中,字迹也成为了一个评分标准。两份文采差不多的作文,字迹的优美便犹为重要了。字写得好与字写的差的作文分数相差可达八分左右。这就意味着书写或能够决定一个人的成败。 书写,一件简单却又困难事。简单在于每个人都会书写,困难在于怎样书写好。播种下多书写的习惯,到老时收获一份充满精彩的人生答卷。书写,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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