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小狗500字
我的小狗是个“跑步健将”,它的毛是浅黄色的,它有一个大大的眼睛,它的尾巴很小,却很灵活,“四肢发达”,它眼睛下面是个黑眼圈,所以它叫——小宝。小宝是个动物园小熊猫的名字。
它走起路来总是把前面的一只脚抬起来,一蹦一跳的走,不知道的还以为它是个“杂技演员”呢!
我经常和小宝跑步,虽然每次都输但我并没有放弃,刚开始我不知道该怎么让他跑起来,后来,我看到邻居家小朋友在和她的小狗玩耍,他先是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骨头,然后再让狗闻了闻,随后扔了出去,那只狗不知道是饿了还是贪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腿跑向了那根扔出去的骨头。我顿时恍然大悟。我也照着他的样子拿出了根骨头让狗闻了闻,我一边抚摸它的头一边对它说:“我一会把骨头扔出去,我们一块跑,”然后又将骨头扔了出去,我才刚想跑,它已经跑了将近一半的路程,最后,我刚跑到一半,它已经咬着骨头开心地走了。但这一回,我改变了策略,我向前跑了两米多,之后才将骨头扔了出去,随后我立刻跑了过去,但最后还是输了。
俗话说得好:“两条腿跑不过三条腿”。今天我终于证实了这句话,但即使这样我也很喜欢他,,因为我们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好伙伴。
六年级:陈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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