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让英语“投降”700字
英语真怪!老是记不住,复杂死了。可它又是那么流行,真可恶!如果是中文那么流行就好了。这样,我就不用背那些什么句型、时态和那些用ABC……拼起来的单词了。
记得刚到美国时候,上课时我听得一头雾水的。特别是在上历史、地理等我不熟悉的课时。老师在上面叽哩呱啦地讲些什么都搞不清,好象在听鸟语似的。只有在上内容较熟悉的数学课的时候好一点。那时我真的挺恨英语的,恨它为什么这么怪,恨它为什么是世界通用语,恨它……
有时,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英语语法中的句型、时态一窍不通。所以,我是以中文的形式写的。写完给妈妈或老师看的时候,她们总是把我写的作文改得“体无完肤”。总之,大部分是改语法。气死人啦!
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几道数学题,她问我:“你能教我吗?”我答应了。教着教着,惨啦!有个单词“split”不知道用英语怎么说,我只好跳过去,拐个弯问她:“懂了吗?”她说:“没有。”然后,她又说:“把答案给我好了!”“可是……”唉!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呀!最后,我将答案告诉了她。心想:“哼!居然错过了一个练英语的好机会!我就不信我过不了这个语言关!”
还有,刚开始写作业的时候,几乎每个单词都要查字典。例如“answer、becaues”等常用的单词还要查。当我问老师或同学,他们用英语给我解释时,我还是似懂非懂。所以,还得查字典。真气人! 还有的时候,在和同学交谈时,总是不能自如表达意思。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我现在不管是在听课、说话还是写作文都比以前好多了。听课时明白多了,自己写的作文被老师改得少多了,查字典的次数也少多了,跟同学交谈时也自如多了。
我想英语并不是我逾越不过的大山,只要我学英语时多说、多听、多写、多问,我就一定能“降服”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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