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晓燕的悲剧重演600字
我们生活在法制社会,什么事都要讲法律。不过有些人的法律意识太淡薄,做了一些坏事,必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沉痛的教训发人深省。这里我就为大家讲个法治小案例。希望能引以为戒。
有个小女孩叫晓燕,今年七岁了,是捡来养的。去年五月才从四川带来,在海口育兴学校读一年级。晓燕的养母李某,对晓燕非常不好,三天两头毒打她,经常把她打晕过去,罚她从晚上跪倒第二天早上。现在可怜的晓燕全身都是伤痕,门牙也被打掉两颗。案例说到这里我的心猛然一颤,多可怜的晓燕啊!门牙被打掉两颗,如果是恒牙,那就糟了!晓燕遭受了如此痛苦的折磨,她为什么不反抗呢?我转念一想,晓燕是从乡下来的,从小受着重男轻女的教育。因为她的懦弱,使她经常受到养母的虐待。记者把所了解到的情况请李某作出解释。李某说她白养这个孩子,又不是亲生的,是她妹妹养了不要的,她辛辛苦苦把她从四川接来,送她读书,打两下又怎么样?女娃子家都是靠不住的,长大了又不会孝敬父母,养来有什么用。
在事实面前,李某向妇联同志保证,不会再毒打晓燕,否则就拉她去坐牢。
我认为晓燕的养母是一个丧尽天良的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怎么可以摧残呢?晓燕太可怜了,也太懦弱了。如果她早一点报警,就不会多受很多痛苦了也可以惩罚那些犯罪的人。在此,我要再次呼吁社会要普及法律知识,让所有人都学习法律,知道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我希望晓燕的悲剧不要再发生,让所有的少年儿童都能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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