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2岁”与“往事”1300字
今天在《博览群书》杂志(2006。2)上读到朱伟一先生的一篇文章,说他的儿子今年12岁,正上着小学,某次学校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往事》。结果“写砸了”,“主要是跑题,东一榔头,西一棒,没有重点,像没有对准焦距拍出来的相片”。 这不由朱先生不发感慨:“12岁的小学生,哪里有什么往事可以追忆?连圣人孔子都说:‘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圣人尚且如此,我们为什么要求一个12岁的孩子写一篇深奥的文章呢?”
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我感到惭愧。虽然教的是高中而非小学,但如果拿“往事”这个题目让我如今两个高三班的同学来写,会怎么样?只怕他们一不留神会写成“网事”(上网、情网等等),不然,他们有什么“如烟的往事”呢?不过转而我又为朱先生松一口气,毕竟他儿子只是把这篇作文写“砸”了,下次换个符合儿童心性的题目写“好”了就成;如果这一篇作文竟是写“好”了,则恐怕危险更大。为什么?因为作文写好了,人却写“歪”了。他走的不再是一条从自身心性出发而写作的路,而是一条为了符合大人的要求而歪曲自己心性的路,这岂不更危险?就如朱先生在文中所说的:“从小学就学会说谎,说起谎来面不改色心不跳,长大了也是靠说谎取胜。”
说到底,我们是在以成人思维决定儿童的思维,从小的方面说是作文命题,从大的方面说就是人的生活走向了。这一点人们其实已经谈了很多,但这样的事还是在继续发生着,足见这个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从语文教师的角度讲,我们要做的仍是:把作文还给作文,把孩子还给孩子,把作文还给孩子。
把作文还给作文,说的就是我们不要期望学生作文有太多的负载(特别典型的是将学生作文“泛道德化”,让学生作文背上太多的道德负载),只要能做到“我手写我心”即可。长期以来的作文道德化倾向一面使学生作文在庞大的造假工程中泯失个性,了无生气,另一面使学生一旦察觉作文的道德要求有放松的迹象,马上大搞话语泡沫,光艳明丽,“个性”十足。但这充其量只是另一种假:假个性,看似充实,实则空洞。如果做到了“把作文还给作文”,让作文真正成为表达个人心性的途径,那么我们所见的或许就是另外一副景象。
把孩子还给孩子,说的就是让孩子依照他们身心发展的自然规律和过程形成对周围世界、社会生活的评判。这个世界的掌控者是成人,孩童的成长就是一步一步融入成人的世界,而在成长的过程中,也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大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影响,但是我们不能过早地想让他们“少年老成”,该“童言无忌”时就童言无忌,该“指点江山”时就指点江山,该“老成持重”时就老成持重。
把作文还给孩子,那就更简单了:让孩子按他们的心性去写吧。
这里想起南京师范大学附中王栋生等老师在2002年提出的写作教学线索:“儿童的趣味写作,少年的率性写作,青年的公民写作。”(《福建教育》2005。11)这正是从人的成长规律出发来安排写作教学的:儿童写作重在“展现童趣童心”,少年写作重在“自觉表露心性”,青年写作重在“担当公民责任”。如此,学生在成长中写作,在写作中成长,情形恐怕是令人乐观的。
朱先生在他那篇文章的结末写道:“我以为现在不是要救孩子,而是要放过孩子,求求他们放过我们的孩子。”听了这话,几乎令人心生犯罪之感。而至少是做老师的,在写作这一路上,的确是该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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