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她为邻1000字
精神病人,一个经常被用来骂人的名词,看似很恶毒,其实不然。我曾经的邻居,一个精神病人,教会了我许多。与她为邻,是我的荣幸。
那时她大概二十出头,扎着马尾辫,还戴着一副眼睛,走起路来沉着冷静。完全不像一名精神病人,她每天都会捧着书大声朗读,她朗朗的读书声传遍了小区的任何一个角落,让人心旷神怡。我还真以为她是一名大学生呢,那时候我心目中的大学生都是这个样子的。
她总是不慌不忙。有一次她正在读书,一只蝴蝶飞到她的书上,她甚至想温柔地抚摸一下这个小生灵,蝴蝶却不领情,飞走了。她没有失望,而是有回到了书中。她读书时是这样,不读书时亦是如此。慢慢地走路,慢慢地说话,做起是来总是有条不紊。她每天读书都十分准时。有一段时间,这位邻居的读书声甚至成了督促我起床的闹钟。那时候我觉得,与她为邻真是苦了我这个爱睡懒觉的小孩。
我和她的第一次对话是在她搬进小区住的第三个星期。那天我放学回家,看见她捧着书坐在小区园子的石阶上,大声读着。我也学着她的样子,拿着一本书,装模作样的读了起来。过了一会,我感到她在看我,我也傻乎乎地侧过脸去看她。一阵短暂的大眼瞪小眼过后,她扑哧地笑了:“小弟弟,你也在读书啊!来,姐姐教你读。”
就这样,她每天都来园子的石阶上教我读书,原来说话只字不清的我在经过她的纠正后,逐渐对翘舌,卷舌等词语有了感性认识,我也渐渐开始对这个邻居产生敬意。
我与她为邻的日子美好,而且短暂。与她离别的那一天,是她搬进小区的第二个月。我在园子的石阶上眼睁睁地看着她被两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叔叔带走了。我哭了,我问母亲:“妈妈,那些叔叔为什么要抓大姐姐啊?”母亲安慰我说:“乖儿子,姐姐考上大学了。”我听了,没有破涕为笑。那时的我已经懂事了,我清楚地看见那两个叔叔衣服上的字“精神病院”!
从此,我再也没有和这位邻居见过面,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我继承了她每天读书的习惯,这是我咬字清晰的原因之一,也为我后来当选初中的校园主持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没有她的启蒙,我也许到现在还不清楚风字的读法。
每当我看见有人提到精神病人时的惊恐或嘲笑的表情时,我都对这个人表示十分不屑。精神病人有什么好怕的,我就有一过个精神病的邻居。
每当我听见读书声时,我就会想起,在我幼时居住的小区里,曾经有一位可敬的邻居,手捧一本厚厚的书,在园子里大声地朗读。与她为邻的日子,我会永远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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