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叛逆”的女孩800字
许多人都认为我很乖,他们大概是看到了我老老实实,做事认真,努力学习的一面。也许还看到了我做的一些事:
出版了三本书。
翻译了一本书。
正与国际创意大师霍金斯合作写书。
……
可现在我要公布一个伟大的秘密:我并不乖。我是一个叛逆的女孩。其实我还做过这些事:
曾经在课堂上睡觉,唱歌,吃东西——注意,这都是“曾经”,现在我绝不敢这样做,你也千万别学我。
办小报嘲讽老师,还企图把小报卖给这个老师——老师,要是有人也想找麻烦,这可不能怪我!
跟同学聊天到凌晨四点。
在地铁上富有表情地唱歌,招来怪异的眼光。
在书城总是忍不住“跟陌生人说话”,已经在那认识了3个朋友。
我还喜欢学各种各样的狂笑;喜欢自然,但没有都市的方便又受不了;喜欢古典文学,特别是晏殊的词。喜欢做比较简单的菜,喜欢打羽毛球,但不喜欢洗碗和跑步。不喜欢整理东西——我的时间经常是一半用来丢东西一半用来找东西。我一会儿对未来充满信心,一会儿又有很多担忧;看似已经做了不少事,但还不知道将来应该干什么。不崇拜伟人和明星,却崇拜一种叫“米皮特”的虚拟动物,米皮特粉红色,长着大牙和大眼睛,非常邪恶,想统治世界。不过这可不是我崇拜它的原因,我主要是觉得米皮特的大牙和我挺像的。
这样的女孩,恐怕与“乖孩子”的形象相去甚远,算得上叛逆了。但叛逆的女孩似乎也有些自己的道理:
我从不崇拜任何人——米皮特除外,但对所有人都充满了尊敬。我有许多观点,可能不一定对,但都是我自己的思考。我有自己的梦想,自己的选择,不怕别人的嘲笑和打击。我不会为了迎合别人而改变自己。
叛逆女孩最叛逆的事之一就是半天上课了吧。这一点我从小学开始,一直叛逆到现在。从报道中了解我但不认识我的人以为我每天在家拼命学习、写作;在学校认识我但不了解我的以为我每天都在家无所事事,享受清闲。其实两种猜想都不准确。我每天既学习,也读书、弹吉他、做白日梦、参加活动、做一切我认为对,喜欢做的事情。
作自我介绍,我不喜欢给自己下太多的定义。我只想尽量让大家了解我。虽然“叛逆”是文章的题目,但我在大家眼里是个什么样的人,究竟是否叛逆,还是要留给大家来决定。
我,一个“叛逆”的女孩字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