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应该远离暴力600字
科学研究表明,中学时期是情感最丰富的时期,也是塑造情感的最佳时期,同时也是培养法律观的时期。雨果曾说过人类有一个暴君,那就是蒙昧。那么我们中学生在初中生活中由于某种压力可能产生的“蒙昧”是具有暴力倾向。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的必然结果。因此,我们在初中时期就应该培养良好的法律观。
2009年5月,中学生陈某在赴校途中,被从电子游戏室出来的4名“小青年”拦住去路,开口借钱回家,与他们素不相识的陈某一口回绝,4名“小青年”遂开始向他施暴,陈某奋起反抗,扭打过程中,陈某被其中一个“小青年”捅了一刀,当场晕倒……
这个事例说明,我们青少年正处于身体急剧成长的发育时期。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发育的逐渐成熟和新陈代谢的增加,体力充沛,精力旺盛。在这个时期,有些人则表现为情绪不稳定,遇事冲动,喜怒无常,缺乏自制力,对事物认识片面化或表面化,分不清是非,缺乏法律意识。初中生有较强的模仿力,甚至把粗暴、逞能等当成“英雄行为”,有的人一旦受挫,便喜欢用破坏的行为来宣泄其旺盛的精力,导致暴力行为。
拉•封丹说耐心与持久胜于暴力与激怒。因此我们初中生应该远离暴力,以忍耐克服暴力倾向。
成才与犯罪,往往就在一念之间,而这一念之间的事与中学时代的成长有很大关系。因此,中学时期的学习、行为为我们自己的人生奠定了基础。初中时期尤此显得至关重要。我们在学校里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便是学会做人,而学会做人就必须学法、懂法、用法。使自己的行动、语言决不脱离法律的轨道。
我们应该在中学时期培养一个良好的法律观。
切记远离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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