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这件事我就惭愧700字
人的一生中,总有一些事会让你难以忘怀。尽管只是一件小事,也能让你受益匪浅。在我小的时候发生过一件让我至今都无法忘却的事。
好像是七八岁的时候。那时,是童年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候,和邻居伙伴们玩的很开心。有一次,常常和我一起玩的几个小伙伴吃着零食来找我玩,我看着便嘴馋了,哀求妈妈给我买,可是妈妈那铁石心肠怎么也说不动,硬是说这些几毛钱的零食不卫生,我打消了让妈妈给我买零食的念头。可是越想越馋,便起了“歹念”。第二天早上妈妈去上班后,我悄悄地“潜入”妈妈的房间,四处望了望没人,惦着脚尖走到柜子前,为了不让爷爷奶奶听见,便小心翼翼地打开柜子。看到妈妈的红色包包以后,心里窃喜:“一会儿就可以买零食了。”我偷偷的从包包里拿了一张五块钱的钞票,然后把“作案现场”恢复原样。那时。我拿着钱一蹦一跳的跟伙伴去小卖部买零食,可高兴了。
傍晚回到家,妈妈好像发现了什么,两手叉腰的问我:“在家乖不乖?有没有做坏事?”于是我便心虚了,两只手捏着衣角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啊。”“没有?难道我包包里的五块钱长翅膀飞了?”妈妈步步逼近。我害怕妈妈打我,也害怕被她的“毒舌”攻击,硬是不承认。然后妈妈拿起手机拨了几个数字就说:“喂!是110吗?我这里有一个小偷,快点来抓走她。”小偷?难道在说我?我恍然大悟。抱着妈妈的脚拼命摇头,边流泪边说:“妈妈我不敢了,我真的不敢了,别让警察叔叔抓我…求你了…”终于,妈妈挂了电话,对我说:“警察叔叔说你认错态度良好,不抓你了,不过要是再有下次,可就不饶你。”我连忙点头。
几年后,妈妈告诉我,那时她根本就没有打电话,只是为了吓唬我,让我赶紧承认错误。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经过这件事,我也知道了,人不能不能为了一时的贪念而造成终身的错误。
五年级:秋忆花飘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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