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有感1000字
他6英尺高,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嵌着一对蓝色的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嘴里吸着香烟,手里拄着拐杖;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在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等方面,他的学识异常渊博。他就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个特别的人。我十分喜欢与他有关他的书籍。
近些日子,我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文章相当精彩。我最喜欢看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那件事。主要讲了在花园街3号有具男尸,身上无伤痕,福尔摩斯断定是被毒死的。警察栾斯回忆着当晚发生的事。于是在那拾到的一枚戒指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打起了失物招领,他认为领戒指的人是凶手,谁知竟是一位老人,福尔摩斯开始跟踪坐在马车里的老人,到达目的地时,人已没有了踪影。福尔摩斯后来凭借自己的智慧抓住了凶手侯波,他说了一段十分感人的经历。
我对福尔摩斯有着不同的感受。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不可思议的案件,在福尔摩斯调查起来,简直易如反掌。当他第一次调查陷入僵局时,他让流浪儿们去帮他打听消息,后来让马夫侯波上楼与他一起搬箱子,这时逮住了他。他那招“回溯推理”法让我惊叹不已,福尔摩斯可以根据一些痕迹以及特征来推测出答案。往往一些脚印、一个词语都会使他研究起来。他调查案子时,十分细心、谨慎。他对死者从不放过他身上的蛛丝马迹。另外,福尔摩斯也十分顽固,案子没有水落石出,他就难以入睡。
文章告诉我们探案这件事一定要细心才能完成,倘若鲁莽行事,时间再多,你也不会知道凶手是谁。
文中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不要把那些无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这句话使我想起邻居家的小孩,他一直呆在家里,天天看电视,学习一塌糊涂。当别人家带着小孩去他家玩时,男孩的妈妈与其他人闲谈起来:“我们的小孩学习太差了,天天看电视,你让他学习总是不愿意,但是只要一谈到电视剧的事,他立刻精神百倍,你看呢,又去看电视了!我可以大胆的说‘他的脑子里只有一小部分用在学习上。’唉”那个男孩转吧没用的东西装在自己的脑子里,而学习却一屑不顾。
我同时也因福尔摩斯联想到中国古代探案家包拯这个人,他从小就聪明,勤学好问。从小就耳濡目染,学会了许多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他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长大以后更是断案入神,神机妙算。
总之一句话,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善于思考与发现,事情再难也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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