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喜欢又讨厌的闹钟500字
因为我以前的闹钟是圆形的气球。早晨,闹钟响起,我想睡觉一手拍下按钮,继续睡觉,当然不会有事。但现在我现在闹钟是两颗草莓拼在一起的,上面在有一根茎。早晨起来,按惯例拍下去,手痛得不得了,害得我的手肿了好几天。不过,这个闹钟让我改了晚起的坏习惯,我得感谢它呢!
有一次,我又被闹钟刺到手,一气之下,拔下闹钟的命根——电池,我哈哈大笑:“你永远不会叫了,哈哈!”当我还沉醉在喜悦之中,一件坏事从天而降!那就是迟到。那时我高兴过头忘记了闹钟的重要任务——报告时间,也忘记看客厅的大钟。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那是我第一次迟到,被罚站的滋味真是不好受,被批评也不好受啊!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拆掉闹钟的电池了!
不止这样,还有一次,它把我吓得三魂不见七魄。那天,爸妈出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家,我最怕鬼吓了。突然一声“叮铃铃铛铛……”把我吓得跑回房间用被子捂住整个身子,整个动作,只用三秒钟,过了一会,声音还在继续,我实在是热死了,才探出个头,一瞧,我松了口气,是闹钟搞的怪!真是有惊无险,接着我急忙从被窝里蹦了出来,一把抓起闹钟准备砸碎,但一想到那次的迟到,手一缩把闹钟放回原位。
这个闹钟真是让我喜爱又讨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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