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少先队员好传统500字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我们少先队员一直哼唱的一首歌,少先队员们一直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
拾金不昧就是拾到东西并不隐瞒下来据为己有。指良好的做人道德和社会风尚。拾金不昧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千百来年,少先队员们一直把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少先队员拾金不昧也有很多事例,我曾经读过这样的报道:下午放学后,宜宾市武庙街小学六(1)班杨缉红、杨涛两位同学像往常一样,结伴回家,无意中看到路上有一些红色纸制品,他们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上千元的人民币。他们立刻返回学校把钱交给了值班的李老师。第二天,李老师把钱交给了校长,全校师生都在帮忙寻找失主,经过学校多方面联系,终于把钱还给了失主。杨缉红和杨涛这两名同学的表现给全校同学树立起了良好的学习榜样。
我们家乡的学生中也有很多的拾金不昧的事例供我们学习。有一位五年级的同学在星期一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个钱包。钱包鼓鼓的,打开一看,钱包内有农行的银行卡、许多现金和一部手机等物品。这位同学马上把钱包带到学校交给了老师。老师通过身份证联系到了失主吴先生,并且把钱包还给了他,当吴先生想用钱包里的钱表示感谢时,这位少先队员腼腆的说这是我们少先队员应该做的。
这些都是少先队员拾金不昧的良好事例。这六十年以来,少先队员们一直把拾金不昧铭记在心,我也一样。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我希望我们能把这个优良传统继续发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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