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味的我1400字
吃着“怪味豆”,想写些关于自己的东西。
我喜欢雨。也许你一下子就会想到春天那绵绵的细雨。可我不喜欢它。我讨厌那种粘稠的感觉。我只爱夏日的倾盆大雨。快又猛。我喜欢在大雨里漫无目的地奔跑,像无头苍蝇似的。在操场上。独自一人。我不怕雨从我的头发往下流。一颗一颗的,晶莹,冰凉。直至流至地面与泥土混和,散发出一股土地特有的清香。雨把我的衣服打湿了,把我打痛了。我都不在乎。衣服湿了大不了换一套。肉体上的痛永远比不上内心的痛。只有在肉体上感觉到痛时,才能忘却内心的痛。在这样的雨天里,我能独享着这片土地,这片天空。没有几个人会像我一样在雨里疯狂。想发泄就发泄。天在哭,我却在笑。笑天的软弱,笑世人的虚伪,笑自己的麻木。
我爱浅浅的蓝,也喜欢浓烈的紫。蓝--那么浅,那么纯。像一张白纸,一点就破。那样子心里就不会有太多的秘密,会很轻松。我不想藏得太多,但又不得不一分不剩地藏起来。于是又不由自主地喜欢上神秘的紫。别人别妄想看出个所以然来。在这个你争我夺、尔虞我乍的社会就得深藏不露。哪怕是露出那么一丁点尾巴,就会招来嫉妒。我们必须做到神龙见首不见尾。如果做不到,那你就得回你的深山老林里再修炼几年。哪天成妖成魔了再出来闯江湖。
我害怕动物。任何。就算是一条完全不会咬人的小鱼,我也不敢去触摸。我一捉,它就会从我的掌心里逃脱。只要它一动,我就会机械撕似的弹开,有时甚至会感到脚软。也许你会觉得夸张吧,可是对我来说这是司空见惯了的。你可以笑我懦弱,连这么一只小动物、都征服不了。我也认了。可我却希望自己是一只雄鹰。有我自己的自由、尊严。我要做一只叱诧风云、英勇顽强的雄鹰。展开双翅,冲向属于自己的天空。来世投胎,我定要做一只雄鹰。其实我也觉得这有点矛盾。自己也不懂为什么会这么想。真想拿根棒子敲自己一下。好让自己清醒点。不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停止写些有点无理取闹的文字。
我喜欢光着脚丫在没有打地砖的水泥地板上行走。虽然有些粗糙(应该说是很粗糙),我也无所谓。我也喜欢在沙滩上光着脚跑呀、跳呀。那种感觉很舒服。真的。记得学校是不允许穿拖鞋的,我就穿着凉鞋进校门,一到教室,就利索地脱下鞋。光着脚丫在小卖部与教室这一线间行走(数学老师说过的“两点确定一条直线”)。偶尔被老师捉到。我可有理啦。呵呵~~我又没穿拖鞋,就是不穿鞋罢了,你们老师凭什么捉我,我没犯校规。你们捉我可是侵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哈-_-有个学过法律的爸爸真好)老师往往气得直冒金星。可也拿我没法呀!爽。如果允许,我肯定会说服不服?不服就跳楼,服就撞墙。(用小A那句“看到人间的种种‘陋习’却没法改变,不如死了算。如果服,那就是软弱,软弱还不如早点去见阎王爷爷。)听学弟学妹们说,后来学校还新颁了一条校规,就是不许在校内不穿鞋。呵呵,幸亏我早点毕业。学弟学妹没可苦了你们啦!
我特爱吃零食。什么巧克力,糖果,薯片,冰淇淋的照单全收。我可不怕胖,瘦骨嶙峋的有什么好。美食可比美材(完美的身材)重要多了。我恨不得爸妈是开超市的!老爸老妈说就算有100万也不会开超市。嘿嘿,他们说,我在,超市亡。有那么夸张吗?我又不是什么大胃魔王。哪天你们见了我从哪间食品店里没买单就走人,可别见怪,我可是社会的一等一的好公民,不会干什么伤天害理的是的。和老板娘混熟了,当然可以赊账啦。到月底就一下子结账。是不是颇有老扳风范呢?(喂,别吐啊,肚子饿了本人均不负责)
可能我就是一颗“怪味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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