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讲党课讲稿20171600字
支部书记讲党课讲稿2017【一】
同志们:
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开展,下面我和大家一起交流、共同学习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些学习体会。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民务实清廉,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要求,是党心和民心所向。
为民,是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新的历史方位对党提出的必然要求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从其科学内涵来说,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群众。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在今天党所处的历史方位中,尤其需要恪守为民的根本宗旨。
这是因为,我们党在全国范围执政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发生的这一深刻变化,一方面使党能够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更好地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另一方面也使党的干部面临着权力和利益的双重诱惑。
与此同时,党的队伍特别是干部队伍发生了深刻变化。自从党在全国范围执政以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特别是一大批年轻而且有知识的新党员源源不断地充实到党的肌体中来,使党进一步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这是党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的重要标志。同时,也要注意到,在和平年代,怎么样把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已经成为党的建设面临的一大课题。
事实上,在党员队伍包括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系列令人揪心的情况。一些人入党前表现很好,入党后放松自我要求,逐渐同党离心离德,甚至违法乱纪走向腐败;一些没有实际能力而只会夸夸其谈、甚至擅长阿谀奉承的人,进入了党的队伍包括干部队伍;这几年还出现了用金钱买党票、买官等现象,给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带来了更大的威胁。
尽管这些现象不是主流,但决不能掉以轻心。因此,我们今天加强群众路线教育,不是一般地谈论加强或简单地重复过去的做法,而首先是从我们面临的新情况出发,进行党的根本宗旨教育,使全党更好地树立为民意识,努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支部书记讲党课讲稿2017【二】
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能够不断战胜困难、夺取胜利,除了依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外,还依靠严格的纪律作保证。
毛泽东同志曾深刻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他在井冈山时期就亲自为工农红军制定了三大纪律:一是行动听指挥,二是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三是打土豪要归公。其中第一条是管总的,既是政治纪律,又是军事纪律、组织纪律;后两条分别规定了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后来发展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谱成歌曲,一直唱到现在。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事业的成功,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实践充分证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是由党的先进性的性质所决定。当前,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是好的。但是,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也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存在纪律松弛的现象,甚至有的我行我素,违纪违法。我们党是一个有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纪律松弛的严重危害,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一、要自觉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严肃政治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坚持集体领导,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
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近些年,在一些党员干部中违反经济工作纪律的现象比较突出。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经济类案件一直处于第一位,集中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这类案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影响,牟取非法利益。这是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栽跟头的重要原因。认真遵守经济工作纪律
强调经济工作纪律,就是要提醒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如果钱财来路不正,放在家里怕偷,带在路上怕抢,存进银行怕查,迟早都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我们要特别强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要爱惜人力、财力、物力,反对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坚决刹住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
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廉政纪律和群众纪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纪律修养,不断增强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只有这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才有可靠的保证。
二、要自觉维护党的纪律
首先,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这种自觉的特性是因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大家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政治纲领、共同的奋斗目标,而执行党的纪律是实现这些纲领和目标、实现自己崇高理想和信念的根本保证。因此,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自觉遵守和维护纪律看作是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还因为,党的纪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之上的,集中地体现了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也体现了每个党员的个人意志。在讨论和制定党的纪律的过程中,每个党员都以不同形式参与了这个全过程。因而,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也是每个党员尊重自己民主权利的体现。
第二,党的纪律是严肃的纪律。它一经制定并通过施行,对每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都适用,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某个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不能以某一纪律对自己是否有利而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口头上坚决拥护,执行中却打折扣;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把对党的纪律的遵守与维护作为一种重要的责任,认真谨慎地履行,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谁违犯了党的纪律,谁就要受到纪律的制裁,轻者进行批评教育,重者给予纪律处分,不允许任何违犯党纪的人逍遥于纪律制裁之外,也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党的纪律的执行。
第三,党的纪律是统一的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遵守纪律的特殊党员,不能强调地域特殊、行业特殊和部门特殊,而忽视党的纪律,也不能因为是一个普通党员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随着自己的职务升迁、地位提高、环境变化,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更大、更重。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党员领导干部切不能自恃位高权重,或者因为监督机制不很健全和完善,就放松对自己的纪律约束,甚至只用党纪来管别人,而不让别人用党纪来约束自己;在执纪问题上亲疏有别、内外有别、宽严有别,这些都是十分有害和危险的。
三、党员干部要自觉地加强纪律修养,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模范
所谓纪律修养,就是要以三严三实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不断学习和接受考验,养成遵守纪律的意识、维护纪律的意识、同违纪现象作斗争的意识,而且要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党的各级干部加强纪律修养,就是要培养上述三种意识、切实增强两性,这是一种起码的要求,也是一种更高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因为,党的各级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组织者和推动者,是广大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应该有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形成全党上下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氛围和习惯,从而始终保持我们党坚强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自觉地按照党的各项纪律去奉公行事,去约束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三严三实的要求。首要的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坚决克服为了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搞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错误倾向。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一方面要迅速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置,另一方面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党委、政府,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党的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等等,都是很重要的纪律,都要严格遵守,不能违犯。与此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因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既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又体现了党的政策和主张,党有义务、有责任领导全国人民忠实地严肃地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首先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带头执行,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克服那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思想认识和做法,以实际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维护党的纪律,就是要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自觉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应当努力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人。这既是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胜利前进的需要,又是切实履行党员干部义务和责任、弘扬正气的需要。党章和《准则》都明确规定,当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侵犯时,共产党员要挺身而出,坚决同违法乱纪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党员领导干部更应当有这方面的觉悟和自觉性。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好的典型。但同时也应看到,还有极少数人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对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时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有的领导干部面对错误的思想和行为不讲正气,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还有的对那些主张正义的人不支持、不表扬,态度暧昧,生怕支持一个得罪另一个。这些现象既是党纪观念淡薄的表现,更是对作为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共产党员基本标准缺乏理解的反映。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是对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侵犯,都是同党的宗旨和性质相对立的,都是与三严三实的要求格格不入的,每个党员干部都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要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一方面,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觉悟,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敢于坚持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本领和能力,依靠建立健全制度和运用法律武器去提高斗争水平;善于团结和争取广大人民群众,使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斗争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深刻认识作为一名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批评和揭露消极腐败行为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神圣权利和崇高义务,从而消除人微言轻的心理,增强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责任感;深刻认识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是一种特定的历史现象,只要每个党员坚决抵制和反对,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克服,从而消除消极悲观的情绪,增强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只有这样,才能矢志不渝,无私无畏,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始终保持和发扬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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