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或缺的“傻”1400字
有人说,成熟是一种魅力。爸爸妈妈喜欢成熟的小孩,夸他们懂事;老师长辈们喜欢成熟的学生,赞他们乖巧;同学玩伴们喜欢成熟的同学,说他们沉稳。。。。。。鉴于种种因素,我从小就被当做反面教材,一提起我就是“哎呀,那是一个疯丫头,一点儿都不沉稳,整天嘻嘻哈哈的。”
墨青色的黑板上密密麻麻地排满了一些既古老又传统的化学方程式,老师一手拿着白粉笔,一边手持教鞭正眉飞色舞,神采奕奕地讲课,同学们都低着头忙忙地记笔记,只听得见纸笔之间摩挲声,而我呢?我正呆呆地注视着被白亮的窗户勾勒成方形的窗外蓝天而发呆,幻想着几只小绵羊越过云栏朝我欢快地奔来。。。。。。哎呀,老师手中的粉笔如今正中我的脑袋。“傻孩子,又在发呆,认真听课啊。”“哦,好的。”我呆呆的应了一声。前排同学像看热闹一样纷纷转过头来戏谑般地看着我。就这样,我又再一次充当了老手同学眼中的“傻学生”这个角色。
回到家中,我就一头扎进了电脑房。一杯香醇浓厚的棕色液体捧在手心,袅袅气息萦绕身旁,轻轻呷了一口,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在随着咖啡的到来而跳跃,沸腾,身子一暖,犹之舒畅。深吸一口气,快速打开电脑,午夜的夜,黑沉沉地压在天边,让人感觉无垠的窒息;午夜的钟,静静地听着秒针的转动,零乱而飘散在紧闭的黑屋里,就这样感觉时间的流逝,秒针一过,屐过无痕。我一边听着Jay周沙哑而低沉的声音“有希望就不怕,越过千山万水也无谓”,一边在电脑上敲敲打打,尧爱媛,顾然,浅格和江暮辰都是我故事里的主角,他们有着一颗年轻而明亮的心我正沉浸在自己双手所创作的故事里,妈妈又一次不敲门就进我的房间,一把扯过电脑插头“大半夜的,你还让人睡不睡啊,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写这个,这有什么用啊,有时间就多做两道题,比这管用多了。”我一边不住地点头说“知道了”,一边在心里偷乐“幸亏我存了档哈哈,我早就听到脚步声了终于要写完这部小说了。”我就是这样,在别人眼里看来我宁愿挨骂也要坚持写小说的“傻”。
我一直都是这样,傻得近乎执拗地喜欢一件事,即使已经进入青春期了,按理说已经长大了,可是我还是幼稚得不得了,一提起麦当劳就会兴奋地拉起爸爸的手。
刚步入高中,我打心眼儿地爱这个班集体,非常喜欢像初中一样的爱他,一样融入它成为其中的一员。于是当我们班比赛输的时候,我的眼泪忍不住的往下流,我努力地想要把它咽回去,可我就是不争气,只感觉到它哗哗的往外流,不住的擦拭。为什么会这样?路人看到我这样纷纷行了注目礼。我就是这样,藏不住什么感情,非常感性,情绪总是随着心情的起伏时而高涨时而低落,总是受到心情的影响。我活的那么细腻,就像树叶的纹路一样,任何一样东西的变迁都会引得我心发感叹,十一月的肖邦,十二月的枫叶。。。。。。我有时就会“傻”到盯着一片树叶细数纹路,当理清其纹路时嘴角就会不经意的上翘,定格成最美的微笑。
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傻了吧唧的孩子,特立独行,一意孤行地做着某件事,全然不顾别人异样的眼光,我固执的只爱一种口味的冰淇淋,甚至连店铺也不愿意换,我会穿着漂亮的长裙子在麦当劳大口大口的啃汉堡,却一样会在重金属感的Pub里安安静静地听歌。
今天早晨起床,望着自己的黑眼圈笑了又笑,正准备把它遮掩住,忽然想起一件事,手不自意的停住,继而莞尔一笑,褪去了脸上的装饰。青春的装饰只是一种累赘,一种瑕疵。尧爱媛对浅格说过:青春的文字不需要那样矫情,只需这般的傻了吧唧。
这就是我一直所坚守的信仰:
我们繁华似锦的青春;
我们快乐轻狂的青春;
我们青涩美好的青春;
我们傻了吧唧的青春,一直都在。一直都很美好,直至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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